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SZB2021-ZC-FW-0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聘请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协助评审政府投资可研、概算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第三项项目概况第二点项目概况 | 根据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交办的评审任务。主要评审形式包括项目的可研、概算以及采购方委托的其他事项等。 本项目分为A、B二个标段,其中A、B标段的年度预算金额均为600万元。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按中标排名顺序从中标服务商中依次选择协审单位,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后根据中标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可研单个项目评审收费上限为50万元,概算单个项目评审收费上限为100万元,且最终支付年度服务费用不超过本标段财政年度预算金额。 本项目中标服务商主要负责项目的可研、概算评审等事项。在A、B标段中的其中一家或多家中标服务商无法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时,由得分第3名和第4名的投标人作为备用供应商代替提供项目相关服务。 | 根据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交办的评审任务。主要评审形式包括项目的可研、概算以及采购方委托的其他事项等。 本项目分为A、B二个标段,其中A、B标段的年度预算金额均为600万元。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按中标排名顺序从中标服务商中依次选择协审单位,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后根据中标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可研单个项目评审收费上限为40万元,概算单个项目评审收费上限为80万元,且最终支付年度服务费用不超过本标段财政年度预算金额。 本项目中标服务商主要负责项目的可研、概算评审等事项。在A、B标段中的其中一家或多家中标服务商无法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时,由得分第3名和第4名的投标人作为备用供应商代替提供项目相关服务。 |
2、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第六项投标报价 | 本项目分为A、B二个标段,年度预算金额均为600万元,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全部标段进行响应,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供应商投标时,需要对该类项目多个标段整体报出投标下浮率,如获得中标,以对应中标标段的报价下浮率作为费用结算依据。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按中标排名顺序从中标服务商中依次选择协审单位,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后,根据中标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可研单个项目评审收费上限为50万元,概算单个项目评审收费上限为100万元,且最终支付年度服务费用不超过本标段财政年度预算金额。 | 本项目分为A、B二个标段,年度预算金额均为600万元,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全部标段进行响应,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供应商投标时,需要对该类项目多个标段整体报出投标下浮率,如获得中标,以对应中标标段的报价下浮率作为费用结算依据。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按中标排名顺序从中标服务商中依次选择协审单位,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后,根据中标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可研单个项目评审收费上限为40万元,概算单个项目评审收费上限为80万元,且最终支付年度服务费用不超过本标段财政年度预算金额。 |
3、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第六项投标报价 | 结算方式: 1、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可研、概算审核收费标准下浮30%作为计费基数。 (1)计费基数=《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可研、概算审核收费标准×(1-30%) (2)项目实际结算费用=计费基数×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率)。 2、根据中标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可研单个项目评审收费上限为50万元,概算单个项目评审收费上限为100万元,且最终支付年度服务费用不超过本标段财政年度预算金额。 同时,同一项目的子项目可研、子项目概算需分开审核时,已支付审核部分的费用,不重复计算(即一家协审已对项目出具了分可研、分概算的审核报告,按规定程序取得协审费用;同一家或另一家协审若再对该项目开展总可研、总概算审核,已审部分不再作为计费基数)。但内部质量核查除外。 具体报价要求如下: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其成本自行决定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将会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3.如果投标报价下浮率大于20%的,需另页对报价合理性作出进一步的情况说明,未对报低价的原因作出合理说明的,评委会有权认定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按投标无效处理。 4.如果中标价下浮率大于20%的,该项目将被列为优先实施履约检查的项目。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年度财政预算限额,如设投标最高限价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7、除非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不得申请额外支付。 7、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8、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 结算方式: 1、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可研、概算审核收费标准作为计费基数。 (1)计费基数=《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可研、概算审核收费标准 (2)项目实际结算费用=计费基数×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率)。 2、根据中标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可研单个项目评审收费上限为40万元,概算单个项目评审收费上限为80万元,且最终支付年度服务费用不超过本标段财政年度预算金额。 同时,同一项目的子项目可研、子项目概算需分开审核时,已支付审核部分的费用,不重复计算(即一家协审已对项目出具了分可研、分概算的审核报告,按规定程序取得协审费用;同一家或另一家协审若再对该项目开展总可研、总概算审核,已审部分不再作为计费基数)。但内部质量核查除外。 具体报价要求如下: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其成本自行决定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将会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3.如果投标报价下浮率大于50%的,需另页对报价合理性作出进一步的情况说明,未对报低价的原因作出合理说明的,评委会有权认定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按投标无效处理。 4.如果中标价下浮率大于50%的,该项目将被列为优先实施履约检查的项目。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年度财政预算限额,如设投标最高限价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7、除非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不得申请额外支付。 7、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8、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
4、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项开标一览表备注 | 备注:1.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可研、概算审核收费标准下浮30%作为计费基数,投标下浮率为在计费基数基础上的下浮利率,譬如: (1)计费基数=《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可研、概算审核收费标准×(1-30%) (2)项目实际结算费用=计费基数×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率)。 2.投标报价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项目结算时不做任何单价或费用的调整。 3.报价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下浮率填写要求:0<下浮率≤1,如15%、17%、20%,只允许填报一个数值,填报了2个或以上数值,或缺填、漏填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如果投标报价下浮率大于20%的,需另页对报价合理性作出进一步的情况说明,未对报低价的原因作出合理说明的,评委会有权认定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按投标无效处理。 6.如果中标价下浮率大于20%的,该项目将被列为优先实施履约检查的项目。 | 备注:1.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可研、概算审核收费标准作为计费基数,投标下浮率为在计费基数基础上的下浮利率,譬如: (1)计费基数=《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可研、概算审核收费标准 (2)项目实际结算费用=计费基数×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率)。 2.投标报价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项目结算时不做任何单价或费用的调整。 3.报价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下浮率填写要求:0<下浮率≤1,如15%、17%、20%,只允许填报一个数值,填报了2个或以上数值,或缺填、漏填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如果投标报价下浮率大于50%的,需另页对报价合理性作出进一步的情况说明,未对报低价的原因作出合理说明的,评委会有权认定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按投标无效处理。 6.如果中标价下浮率大于50%的,该项目将被列为优先实施履约检查的项目。 |
5、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第一项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点费用标准及结算 | 1、本标段的中标下浮率为。 2、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可研、概算审核收费标准下浮30%作为计费基数。 (1)计费基数=《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可研、概算审核收费标准×(1-30%) (2)项目实际结算费用=计费基数×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率)。 3、根据中标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可研单个项目评审收费上限为50万元,概算单个项目评审收费上限为100万元,且最终支付年度服务费用不超过本标段财政年度预算金额。 | 1、本标段的中标下浮率为。 2、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可研、概算审核收费标准作为计费基数。 (1)计费基数=《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可研、概算审核收费标准 (2)项目实际结算费用=计费基数×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率)。 3、根据中标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可研单个项目评审收费上限为40万元,概算单个项目评审收费上限为80万元,且最终支付年度服务费用不超过本标段财政年度预算金额。 |
6、招标文件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23.1点备注 | 备注:1.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可研、概算审核收费标准下浮30%作为计费基数,投标下浮率为在计费基数基础上的下浮利率,譬如: (1)计费基数=《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可研、概算审核收费标准×(1-30%) (2)项目实际结算费用=计费基数×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率)。 2.投标报价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项目结算时不做任何单价或费用的调整。 3.报价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下浮率填写要求:0<下浮率≤1,如15%、17%、20%,只允许填报一个数值,填报了2个或以上数值,或缺填、漏填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如果投标报价下浮率大于20%的,需另页对报价合理性作出进一步的情况说明,未对报低价的原因作出合理说明的,评委会有权认定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按投标无效处理。 6.如果中标价下浮率大于20%的,该项目将被列为优先实施履约检查的项目。 | 备注:1.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可研、概算审核收费标准作为计费基数,投标下浮率为在计费基数基础上的下浮利率,譬如: (1)计费基数=《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中的可研、概算审核收费标准 (2)项目实际结算费用=计费基数×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率)。 2.投标报价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项目结算时不做任何单价或费用的调整。 3.报价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下浮率填写要求:0<下浮率≤1,如15%、17%、20%,只允许填报一个数值,填报了2个或以上数值,或缺填、漏填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如果投标报价下浮率大于50%的,需另页对报价合理性作出进一步的情况说明,未对报低价的原因作出合理说明的,评委会有权认定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按投标无效处理。 6.如果中标价下浮率大于50%的,该项目将被列为优先实施履约检查的项目。 |
更正日期:2021年6月30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地 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406
电 话:13823686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3楼北侧
电 话:1562225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