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政策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通过政策宣讲、现场辅导等方式,帮助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提高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量和通过率,促进辖区企业转型升级。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拟定于2021年3月,面向合作区企业开展国高政策宣讲会,宣传讲解认定办法和申请条件。同时根据政府发布的申报指南,及时开展科技政策宣讲解读。
(2)拟定于2021年7月,面向合作区企业进行专家模拟国高专家现场评分,帮助企业把好申报的最后一关,对于企业的申报资料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提高通过率。
2.服务要求:
(1)负责场地租赁、宣讲资料印刷分发、会务等相关工作。
(2)开展国高政策宣讲会,宣传讲解认定办法和申请条件。
(3)根据政府发布的申报指南,及时开展科技政策宣讲解读。
(4)专家模拟国高专家现场评分,对于企业的申报资料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提高通过率。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3月5日上午9:00至2021年3月1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ssjmkjj@sina.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 0755-22100972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