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督导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专项整治综合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提升督导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指导服务性,区应急管理局拟采取与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合作方式,共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督导检查,现场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定期进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技术分析、编写分析报告,为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安全管理薄弱的行业领域,督促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针对我区大开发、大建设的环境,本项目重点突出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消防安全整治、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整治、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燃气安全整治以及区安委办对重点督办的较大安全隐患整治等十大领域开展安全隐患督查督办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辖区居民安全意识;协助开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销号工作,查找普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的共性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开展重大节点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对我区复工复产、重大节假日、特别防护期和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开展专项督导服务,重点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各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3)协助台账管理工作协助建立并完成督导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台账及文档管理工作,做好督导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公文等相关文档记录和整理归档;收集汇总并做好全区各类涉及安全生产及相关文件、表格的总结和汇总表。
(4)协助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和我局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考核指导服务工作,并做好考核相关的文档整理、书面记录、汇报、总结等相关工作。
(5)协助其它工作。协助处理上级部门部署的各类事务,如撰写公文,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相关指示并定期做好分析总结工作。
以上所列工作的各种资料、记录的动态管理;协助做好 科室年度计划、每季度总结、年中和年终总结。编写督导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专报、月报、季报、年报等工作。
2.服务要求:
(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高级工程师、项目管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从业经验满10年及以上(从业经验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签发日期开始计算)、应急救援员;熟悉较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和安全管理薄弱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等。
(2)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及资质要求。应建立专门团队开展工作,组建不少于1个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不少2人,组长必须具备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团队和小组都应有专门负责人。需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以保障工程师能随时快速到督办行业进行检查。
3.服务成果:
(1)督导检查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项目组每次检查都应提供相应记录和证明;检查工作须提供相应的资料汇报,包括但不限于日报、周报、阶段性总结、台账、临时性数据统计等,项目结束前还应提供各挂牌督办行业及单位隐患整治档案、项目总结。所有资料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限以区应急管理局(安委办)要求为准。
(2)督导检查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项目组每个挂牌督办周期内主要针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安全管理薄弱或安委办行业领域,按每个镇3-8家或按行业单位总数的5%—15%进行随机检查,找出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或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安全管理上存在纰漏的共性问题,追根溯源,挂牌督办。并对落实情况形成汇报材料。
(3)督导检查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项目组要定期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安委办)汇报工作进度,撰写督查督办工作美篇,每个挂牌督办周期结束后,对挂牌督办行业领域抽查检查结果进行分析,针对安全隐患风险现场摸排中发现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共性问题,就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意见附件中要列明被检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现场隐患图片。
(4)完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安委办)交办的其他临时性挂牌督办事项。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首期合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
2.付款方式:
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合同签订之日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40%合同款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后续60%合同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汕特别合作区综合办公室关于2018年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3月15日上午9:00至2021年3月1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ssqyjgl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德路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莫工
联系方式:15976788502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督导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专项整治综合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