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办公场地改造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场地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创富路文贞楼2栋二楼。为增设办公区间,满足人员办公需求,目前需对办公场地进行改造。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2栋二楼智研院办公场地改造(详见附件改造方案)
2.服务要求:
(1)对区域一(原贵宾室)进行拆除,包括两面墙壁及天花。要求拆除后与原办公区域连接,其中包含地砖、天花及吊灯必须与原办公室区域一致,改造后对增设的6个办公卡位电路网络等配套必须完善。改造过程不能影响原办公区域的日常工作。
(2)对区域二(原展示架、书架)进行拆除及搬迁,以及拆除该位置的4间小办公室。要求拆除后与原办公区域连接,其中包含地砖、天花及吊灯必须与原办公区域一致、改造后对增设的11个办公位置电路网络等配套必须完善。
(3)对区域三原有男卫生间1个坐厕整改为1个蹲厕,3个小便器换为免水挂壁式小便器。对区域三原有女卫生间3个坐厕整改为3个蹲厕。要求整改后地砖与卫生间原地砖颜色一致。
(4)在办公区域增设8个网络摄像头,并与原有5个摄像头组成一个完善的监控系统。
3.服务成果:17个新增卡座、天花吊顶及地面修补、4个蹲厕、8个网络摄像头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从合同签订起5个休息日。(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符合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对公转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3月24日上午9:00至2021年3月3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zhaocai@ssscri.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2栋二楼
项目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1896062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