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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心理健康教育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08 09:07:55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心理健康教育项目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深圳、法治深圳提供有力保障,本项目从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着手,旨在提高全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心理素质,以更好的精神状况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同时以心理服务作为着力点,提升全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心理服务能力,以“心治”融入平安深圳建设,共创和谐深汕。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全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服务要求: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筛选评估;对有需求的工作人员提供一对一深入咨询;开展系统化心理服务系列培训活动。

3.服务成果:帮助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提升自我心理调适能力,更好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

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

2.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根据财政审批流程支付项目总额的70%,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服务方提供知识宣讲、评估、心理咨询及培训服务,并形成服务报告,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提供服务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提供服务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510上午9:002021514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ssqyjgl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德路区管委   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 谢工

联系方式: 0755-22101633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办公室心理健康教育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