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分局信访接待大厅建设的采购
二、采购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三、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分局信访工作,打牢信访基础工作,提高接待、处理群众来访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拟在分局办公楼一楼(原交警办事大厅)设置信访接待大厅。
四、采购需求及要求
一、信访大厅建设的方案
1、按照市局的相关要求,信访接待大厅设安检区、登记区、候访区、接访区、民警办公室及局领导接访室。
2、按照公安部“三项基础建设”的标准,信访接待大厅的外观及相关标识标牌需要统一标准,具体包括门头标识、门侧标牌、门脸底色、大厅相关制度栏及指引栏等(详见清单)。
3、按照上级关于信访接待场所硬件设施配备要求,拟配备基本办公设施及安检设备、反恐防爆设备等(详见清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六、重要提示:
1.本项目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2月23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502334013@qq.com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2月23日
4.采购人及区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 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大百汇科技园
项目联系人:韩自源
联系方式:17796806707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楼1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