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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指挥信息化提升建设(一期)咨询设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9 14:48:22

一、采购项目名称:应急指挥信息化提升建设(一期)咨询设计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深圳市应急指挥三级联动建设要求,搭建深汕特别合作区综合应急指挥平台,从应急指挥通信联动、应急指挥数据联动、应急指挥应用联动3个方面融入市级一体化联动体系。(注:本次服务计费参考的项目匡算为1500万元。)

(二)项目技术要求

1. 咨询设计服务内容(范围)

本项目因应急业务需要,急用先行,现已搭建了应急指挥三级联动视频会议平台,并部署试用了市级应急指挥系统。本次咨询设计服务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已开展建设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审查,对未开展建设的内容进行设计,编制项目总体设计方案。

(1)已开展的项目范围

a) 应急指挥系统延伸部署

包括应急指挥、综合保障、应急值守3个子系统。应急值守提供事件接报、核实研判、信息上报、启动响应等功能;应急资源综合保障实现应急预案、应急物资、救援力量、物资装备、防护目标、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信息的统一管理;应急指挥提供“应急指挥一张图”,包括现场标绘、任务分发、指令下达、资源调度、情况汇总等功能。

b) 应急指挥三级联动视频会议平台

从系统稳定性、会议资源接入、多终端类型接入、多网络类型接入、视频监控接入、会议录播等方面着手打造区级视频会议平台,实现分级分权管理模式。通过会议终端信号转发、会议系统级联等方式与上级指挥中心无缝对接,实现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应急指挥多级联动视频会商能力。

(2)计划开展的项目范围

a) 综合应急指挥系统扩容升级

按照深圳市应急指挥三级联动建设要求,对已部署试用的系统,开展个性化定制、移动指挥APP、第三方系统对接、应急指挥专题建设等,建立应急现场信息采集、全面汇聚、快速展现、上传下达、协同会商、综合研判、指挥调度、辅助决策等应急管理全业务全流程的支撑能力,并全面对接市级应用平台,融入全市的统一指挥、分级响应、上下联动体系。

b) 融合通信平台

面向深汕合作区应急指挥、重大活动等城市安全事件一体化通信调度需要,建设区级融合通信平台,支持多语音网络、多终端语音、多视频系统的全连接,实现电话、手机、集群对讲、监控视频、视频会议、移动指挥APP、小型移动应急平台等终端设备的统一接入管理和音视频融合调度,为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突发事件等提供有序、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理和指挥调度通信保障,实现市区两级平台的融合对接,满足市区应急指挥通信联动需要。

c) 指挥调度数据平台

面向市、区两级应急指挥平台对于突发事件、应急资源、应急预案、应急通讯录、图片视频、监测预警等应急指挥专题库的数据汇聚和实时共享需要,按照市级技术标准和要求建立指挥调度数据平台,实现市区应急指挥数据联动。

2.服务要求

(1)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服务成果。

(2)负责协助采购方编制招标文件、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协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等。

(3)须参加本项目的各类专家评审会,协助采购方通过该项目的相关评审。

(4)乙方应确保自己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其他方的合法权利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5)在项目建设期间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6)保持与采购方的密切接触,及时调整、改进方案设计,直至采购方满意并确认为止,并积极配合采购方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工作。

(7)技术方案成果必须和其他项目间的紧密联系,充分论证项目间的边界范围,避免重复建设。

(8)按照相关各级的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履行保密责任。

3.服务成果

编制本项目设计方案(含概算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中标单位必须承诺派遣不少于1名具有3年以上项目经验的工程师驻场或远程支持服务,直至项目评审通过。中标单位需负责后续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施工,如果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则需要完成相应的设计变更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六)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参与过三项以上同类项目案例;

(七)投标企业具有软件企业证书及CMMI3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项目组成员需获得信息安全CISSP/CISP认证;

(九)投标企业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通信工程或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专业甲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2.投标人提供相应法人证明材料、承诺函、业绩证明、资质证明、项目组成员信息及社保证明(至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并且加盖公章。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 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至2021年5月2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邮件名称应包含项目名称):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招采:zhaocai@ssscri.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finance@ssscri.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2栋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138891096

附件 应急指挥信息化提升建设(一期)咨询设计服务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