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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展厅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20 21:32:44

一、采购项目名称:智研院展厅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了展示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情况及

智研院项目成果,建立对外展示窗口,现拟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二栋2楼原贵宾接待室开展智慧城市展厅改造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展厅灯光改造、展厅综合布线、展厅主屏支持4K高清显示(其中包括主屏控制系统、机房、展厅音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成果展柜专区、成果展示触摸屏专区以及公司发展历程展示墙专区。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对展厅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工作,提交服务成果;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含报告编制),即工程控制价(预算)编制、变更、结算审核及决算审核等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工程变更及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须参加本项目的各类专家评审会,协助采购方通过该项目的相关评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履行保密责任;应确保自己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其他方的合法权利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服务要求:保持与采购方的密切沟通,并积极配合采购方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工作。负责协助采购方编制招标文件、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履行保密责任,中标后须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工程造价单给甲方验收(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符合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验收项目成果合格且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5月21日下午6:00至2021年5月2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智研院招采:zhaocai@ssscri.com

(2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2栋二楼 

项目联系人:左工 

联系方式:13986289983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