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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办公茶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3 09:07:38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办公茶叶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货物总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凤凰单枞

高山乌崬

12


2

大红袍

碳焙肉桂

12


3

普洱茶生茶

冰岛

12


4

普洱茶熟茶

宫廷熟茶

12


5

绿茶

西湖龙井特级

12


6

绿茶

信阳毛尖

12


7

正山小种

桐木关一级

12


8

金骏眉

A级

12


9

红茶

云南高山滇红

12


10

福鼎白茶

寿眉团

12


11

玫瑰花茶

玫瑰宫廷普洱

12


12

青柑普洱

金装A级

12


 

(二)具体商务要求

(一)其他商务要求

1

关于交货

1.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2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交货

2

关于验收

2.1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3

关于违约

3.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5   %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3.2中标人逾期交货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4

关于付款

双方签订合同后,全部货品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提交合格有效的发票等凭证请款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月4日上午9:00至2021年6月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zhaocai@ssscri.com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2栋2楼 
项目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18960626210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