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国有企业产业平台开发建设运营课题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2021年我区工作要点中“聚焦重点区域,打造发展高地”“发展重大产业,做实实体经济”的要求,贯彻“总部+基地、研发+生产、智慧+运用”的发展模式,更科学、合理的对我区产业进行布局,更充分的发挥时尚品牌产业园、深汕锐博特创新基地、深汕工业互联网制造业创新基地等产业平台在我区产业引进与发展中的作用,更快更好的推动我区实体经济发展,拟委托第三方单位对我区国有企业产业平台开发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研究,并对未来开发建设新平台的投融资模式、建成后运营模式,及区直管企业多模式、多渠道参与全区产业平台开发建设运营进行探索。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调查了解我区国有企业产业平台开发建设运营情况并对现状进行分析。
(2)结合调查现状,对当前已建成产业平台项目的运营模式提出建议,对开发中产业平台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模式提出建议。
(3)结合长三角、珠三角等先行地区国有企业产业平台开发建设运营情况,对未来开发建设新项目的投融资模式、建成后的运营模式提出建议。
(4)结合区党工委、管委会对6家区直管企业的发展定位与市场期望,及6家区直管企业不同行业特征、不同市场业务的客观事实,探索研究区直管企业参与全区产业平台开发建设运营的新模式、新渠道。
2.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应具备相关课题研究经验,研究团队应由具备相关学术背景的专家(或教授)牵头组成。
(2)在服务期内,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
(3)服务团队需保证课题研究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定的各项工作和纪律,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4)须签订合同并附保密协议。
3.服务成果:形成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约120日历天(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甲方确认乙方的服务成果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1040347354@qq.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大德路1号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和楼1栋404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方式:0755-2210080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国有企业产业平台开发建设运营研究课题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