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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2018-2021年度预决算公开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4 11:48:46

、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2018-2021年度预决算公开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21〕5号)要求,深圳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各区财政部门开展2019、2020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结合以上要求,深汕特别合作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18-2021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协助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完成2018年-2021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

2.服务要求: 结合深财监〔2021〕6号相关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3.服务成果:协助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各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2020年度预算公开报告》、《2021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0日内完成。

2.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开具发票,区发改财政局在确认发票符合要求后按规定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80%首款。服务内容各项工作完成后,区发改财政局在确认发票符合要求后支付合同额20%尾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7日上午9:00至2021年61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894155759@qq.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15881057604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2018-2021年度预决算公开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