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研究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李克强总理指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2021年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1年工作要点提出,建立营商环境考核督查制度,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一是针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现状,借鉴国内先进地区做法,在企业开办、商事登记、精简审批、贸易便利、政务服务、获得信贷等方面深入研究提出具体措施。
二是分析提出若干个可以在全市、全省或全国领先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并提出相应对策。
三是采取世界银行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两套指标体系定量评估我区2021年营商环境水平,分析提出2022年需要进一步努力改进的具体措施。
2. 服务要求:
1.课题服务团队应具备相关营商环境课题研究经验,应由具备相关学术背景的专家(教授)牵头组成。
2.服务团队需保证课题研究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遵守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定的各项工作和纪律规定;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4.在服务期内,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
5.须签订合同并附保密协议。
3.服务成果:
(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报告。
(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新营商环境措施的报告。
(3)2021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估报告及2022年优化措施。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约180天(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月11日上午9:00至2021年6月1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fzgghczj_fzgh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行政办公楼四楼
项目联系人:霍女士
联系方式:13304413441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研究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