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氛围营造工作造价咨询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1年重大节日氛围营造工作。
(2)工程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3)工程总投资:暂定325万元。
(4)工程概况:包含2021年元旦节、春节、五一劳动节、建党100周年、国庆72周年的景观提升工程五个子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预计施工工期305天,预计开工日期为2021年1月1日,竣工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概算审核:
(1)审核概算、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
(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协助政府审计部门审计标底,参加有关的会议。
(3)提供主要材料数量及价格清单。
(4)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
(5)编制、生成、上传招标文件商务标部分。
(6)协助审核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条款。
施工阶段:
(1)复核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标,并提出详细的造价分析报告,协助委托人签订合同。
(2)参与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复核工作。
(3)参与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计量、计价符合工作。
(4)协助委托人向相关审计部门报备工程变更。
(5)参与全过程成本控制,主动、及时地发现并向委托人汇报任何可能影响投资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建议。
(6)其他工程造价技术咨询工作等。
结算审核:
(1)审核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协助委托人完成结算审计工作。
(2)结算完成后,协助委托人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3)其他工程造价技术咨询工作等。
2.服务要求:
(1)按照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时、准确地编制或审核造价文件;全过程向委托人提供专业的、客观的造价咨询意见;
(2)委托的造价业务有保密要求时,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有关内容及资料;
(3)协助委托人编制招标文件;
(4)派人参加委托人召开的招标答疑会;
(5)根据需要派人进行施工现场计量单位;
(6)按有关要求整理汇总预算、标底、结算资料,配合相关审计单位审核标底、竣工结算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7)就本项目咨询服务内容提供专业、合格的咨询团队,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随意变更该咨询团队的成员。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咨询成员的,应事先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其中作为咨询人代表的造价工程师应驻地,并按时参加委托方要求参加的各种会议。
(8)在未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咨询人不得转让或分包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咨询工作。即使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也不应被视为免除咨询人根据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咨询人仍应对其分包人或转包人工作向委托人负全责。
3.服务成果:
(1)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查结果文件提交时间:咨询人接到投资估算相关资料后2天内提交。
(2)施工图总预算(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查结果文件提交时间:咨询人接到施工图总预算(设计概算)相关资料后2天内提交。
(3)招标项目造价文件的提交时间:接到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后14天内提交。
(4)在委托人相关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后2天内,提交投资控制形象进度表。
(5)施工过程中的计量计价审核意见:自接到相关资料后2天内提交。
(6)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自接到相关资料后30-60天内提交。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结清合同价款之日终止。
2.付款方式:
(1)五大节日景观提升工程预算编制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后,出具有效的预算编制报告后,支付咨询服务费暂定价格的50%。
(2)在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后,出具有效的结算审核报告后,支付咨询服务费暂定价格的25%。
(3)在工程竣工结算经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造价主管部门)审定后且完成所有履约评价后的14个工作日内进行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的结算。
(4)咨询人应在每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委托人提出履约评价申请和付款申请,经委托人审查无误、签署同意并在收到咨询人应提交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后安排付款。若因委托人付款审批影响支付进度,咨询人予以认可,并不得就此向委托人索赔。在此之前,咨询人应提供专用账户报委托人备案,以便合同费用的及时支付。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月15日上午9:00至2021年6月2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办:hzqcgzhzf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王琼琼
联系人电话:1868659199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