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纯水岸花园(一期)项目节能评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深发改〔2017〕249号)等文件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因而以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纯水岸花园项目节能评审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深发改〔2017〕249号)等文件要求,依据国家节能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系列工作指南》(2018年本)的工作方法,针对建设单位编制的节能报告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包括初审、专家会议评审、复审、综合评估等内容,最终形成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
2.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邀请的专家团队应由具备相关产业或学术背景的专家组成,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服务团队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参照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进行项目节能评审工作。
3.服务成果:乙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节能评审意见及电子版文件。
(三)项目商务要求:
须签订合同并附保密协议。
1.服务期限:约60日(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月28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fzgghczj_fzgh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行政办公楼四楼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1898138419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纯水岸花园(一期)项目节能评审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