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疫情期间心理咨询师驻点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受疫情影响的隔离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是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印发的《广东省新冠肺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健康管理要点(第四版)》中一项重要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健康管理要点(第四版)》,我区需为隔离点安排心理咨询师驻点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日月湖新冠病毒隔离点提供心理咨询工作。具体项目包括逐个分析隔离人员的身体、心理、生活状态和家庭情况,研判各种风险隐患,提出一人一策、一事一策的针对性工作措施。对隔离人员每日安排心理巡访并形成心理服务日志,用于反馈隔离人员的基本情况、心理巡诊记录及受访人员需求;隔离人员入住期间安排心理咨询师每天24小时驻点值班,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供相关工作汇报,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服务效果;
2.服务要求:采用个案心理咨询等方式对隔离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测试,对有需求的人员提供一对一的心理咨询服务。
3.服务成果: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加强隔离人日常思想状况排查及心理健康风险评估,有效维护心理健康。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不少于3人的验收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提供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或心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证。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月30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yjzhycz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杜工
联系方式:13043435017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疫情期间心理咨询师驻点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