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操作细则研究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1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20〕1031号)等文件要求,要加快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发证(以下简称“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为切实落实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夯实农民财产法律保障,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强乡村土地和建设管理,促进乡村振兴,助力合作区建设“创新发展山水田园新城”,合作区正在按照《广东省“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技术指南》和政策要求推进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操作层面的难点、痛点,需要加强政策供给,补充实施细则。由此,拟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操作细则研究项目》的采购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及要求:
(1)工作范围
本次研究项目范围为合作区管理范围。
(2)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回顾并梳理合作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基本情况,并结合现场调查,研判提炼 “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关键问题。
分析宏观政策要求和先进地区案例,提供确权登记与处置的实操性经验,寻找解决路径与可行措施。
根据上位工作要求、合作区工作部署、现实客观条件,确立合作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总体思路确权登记总体思路与处置路径,形成分类处置措施。
制定“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与实施细则。
2.服务成果
(1)形成深汕特别合作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及实施细则;
(2)形成《深汕特别合作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及实施细则》研究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6个月,服务开始和结束时间最终按合同约定为准。
2.付款方式:
首期款: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项目研究计划后,支付合同总额40%的款项;
中期款:课题中期成果提交,经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50%的款项;
尾款:课题最终成果提交,完成归档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的款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城乡规划甲级或土地利用规划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的在册人员,需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月2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355338953@qq.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详细地址: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城市综合服务厅4楼
项目联系人: 陈晓
联系方式:17603019077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