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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非税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8 16:48:26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非税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各地方财政通过非税收入收缴及票据管理和专户改革,实现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主体管理模式,并完成相应信息系统建设。

随着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的深入,对政府非税专户资金的安全性及征缴工作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参考地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的成功经验,结合现有通过TIPS系统衔接方案的缴库模式及各地征缴业务方案,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建设, 主要目标如下:

1.利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为缴款人提供更多的缴款渠道,提高非税收入征缴效率。

2.通过安全技术,保障非税专户资金管理的安全。

3.解决财政、人民银行、代收银行之间纸单传递问题,解决电子票据、记账凭证的法律依据问题。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非税收入、退库、退库退回业务电子化功能模块开发测试及上线。

2.服务要求:通过在财政(或执收单位)、人行(或专户行)和代收银行各方对等部署电子凭证库,及提供给各方业务系统调用的接口,在不破坏各方现有业务系统数据完整性基础上,各方业务系统通过与电子凭证库衔接,实现对现有电子单据的电子签章和验章,并形成电子凭证。

业务参与各方在电子凭证库之间实现电子凭证的交互,代替现有纸质凭证的传递,提高非税收入征缴效率,保障政府非税专户资金管理的安全性。

3.服务成果:非税电子化后,采用电子单据模式,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管理思路,从“以票管收”变为“电子控收”。

电子化后,逐步取消纸质凭证,通过系统生成的电子凭证来确保每笔收入可以及时准确的缴入国库,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缴库效率,同时,非税票据经签名/签章后入库(电子凭证库),方便后期业务审计和会计档案管理。

非税缴库业务环节中原纸质模式使用的纸质单据主要包括《一般缴款书》、《缴库通知》、《缴库单》、《收入退库通知》、《退库退回通知》等。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系统上线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额的5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3.1质量考核标准:以人行TIPS、TCBS联调测试通过为标准。

3.2违约责任

3.2.1由于甲方原因延迟付款,每延迟一天应按未付相应金额日1%的逾期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3.2.2甲方不履行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2.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迟服务响应支持,每延迟一天按相应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3.2.4乙方不履行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9日上午9:00至2021年715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1544406337@qq.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德路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987550509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