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四个镇区市容环境综合提升前期调查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18年12月16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揭牌,正式迈入由深圳市直接管理的全新阶段。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精心指导下,合作区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逐渐迈入正轨。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近期重点工作部署,现需对合作区各镇镇区重点区域市容环境开展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使本次市容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成为不断促进深汕城镇人居环境、提升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功能载体。为更好的开展镇区的市容环境综合提升工作,需要对四个镇区(鹅埠镇、赤石镇、小漠镇、鲘门镇)开展前期调查工作,为后续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相应依据。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本次招标选定的服务单位主要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四个镇区(鹅埠镇、鲘门镇、赤石镇、小漠镇)开展前期调查工作,并形成调查报告。
前期调查工作的内容包括以下七大方面:
四个镇区的调查范围 | |||
序号 | 名称 | 面积 | 备注 |
1 | 鹅埠镇 | 110公顷 | 1镇区现状调查要求驻场调研。 2表中面积为镇区及周边区域,其数值为初估数值。 |
2 | 赤石镇 | 80公顷 | |
3 | 小漠镇 | 60公顷 | |
4 | 鲘门镇 | 130公顷 | |
合计 | 380公顷 |
(1)区域环境
1)镇区所处的外部环境
2)交通区位环境
3)城市总体规划中镇区所处位置及定位
(2)历史文化
1)镇区的历史发展与演变
2)重要历史文化事件
3)文化遗产
4)非物质文化遗产
5)手工艺
6)文物、艺术作品
7)传统民风民俗
8)传统美食、
9)传统音乐
10)传统节日庆典活动
11)文化生活
(3)民居建筑
1)历史保护建筑
2)建筑布局
3)重点文化建筑
4)建筑特色
5)建筑风貌
(4)自然生态环境
1)地理:地理位置,环境,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条件等
2)气象:风象,气温,降雨,太阳辐射等
3)生态本底:自然植被、河流水系、山体、园林绿化、濒危或名贵动植物资源
14)自然景观资源:古树、名木、河流、水体、田园、山体等
(5)社会和经济
1)人口方面。主要涉及到人口总量、年龄结构等
2)镇区整体的经济状况,包括经济总量、年增长情况
3)工业、农业、商业情况
4)支柱产业情况
5)土地权属,包括集体土地、村民宅基地、闲置空地情况等。
(6)公共空间环境
1)镇区主要公共绿地
2)河流水系
3)开敞空间
4)未利用空地
5)重要景点
6)重要人文公共建筑,如寺庙、祠堂、戏台等公共文化生活空间
(7)道路交通与市政设施
1)主要交通道路、停车场
2)给水(自来水、天然河流)
3)排水(雨污水)
4)供电、燃气、环卫
5)通讯设施等
2.服务要求:派出至少6名规划设计人员(包括城市规划、园林景观、市政、建筑等专业背景)进行驻场调查,调查时间不少于3周。自行配备必要的人员装备,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设备:航拍无人机1台,1辆7座以上乘用车,笔记本电脑6台、数码相机4台等。
3.服务成果:形成正式调查报告文字和图册。包括优盘数据(CAD、PDF、WORD、JPEG等原文件)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暂定服务期限为3个月,合同在工作开展之前签订,调查服务工作结束,款项结清,合同自动终止。
2.付款方式:财政拨款,全额一次性拨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中标单位按合同开展调查工作,依据合同约定按阶段支付相应款项。
采购单位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情况填写《履约验收情况反馈表》,若有出现违约情况,采购单位可根据《履约验收情况反馈表》情况决定扣除相应比例金额。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资质要求城乡规划甲级或风景园林甲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月12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1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hzqcgzhzf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陈兵
联系方式:0755-2210148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