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宣传报道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供应商宣传报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供应商根据应急局实际工作需求,宣传报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
2.内容和形式要求:
(1)立意定位及目的:
本宣传报道旨在全面展示我局2021年在政法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通过整版文字叙述和照片结合精美制作,突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服务特色。
(2) 整体风格:
实事求是地展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在合作区大开发大建设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全文力求涵盖全面、重点突出、阐述透彻、起落有序、层次分明,切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之工作特点。
(3)篇幅、渠道要求:纸媒与新媒体多渠道展示。
3. 保密要求:参与此次制作的投标方需签订保密协议,避免采购方资料泄露,如发生泄露问题,采购方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制作期限为10天。
2.付款方式:
(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1份总体宣传方案,甲方凭乙方出具付款申请书发票及总体宣传方案支付20%合同首期款(含税);
(2) 宣传报道内容完成,经甲方审稿核定,凭乙方出具付款申请书、发票,甲方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80%合同尾款(含税)。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月21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2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ssqyjgl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1楼
联系人:余奕海
联系方式:19926551414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宣传报道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