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询价公告

深汕特别合作区小运量4号线详细规划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1 09:18:18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小运量4号线详细规划》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深圳全面主导建设的重要功能区,将进入城市快速发展期。预计2035年,人口规模将达到110万,现状交通系统难以满足组团间快速出行需求,需要有更高品质的公共交通系统支撑。而小运量交通投资相对较少,见效快,能够充分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提高公共交通吸引力,是城市发展过程中满足居民出行需求、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方式必然会加快城市发展的节奏,带动产业发展与城市空间的拓展,实现城市发展目标。为此,亟需开展小运量4号线详细规划。

根据合作区现状及发展规划,小运量4号线规划衔接深汕客运枢纽和西部先进产业制造区,并串联北部风景资源,全长约23.37km,设站10座,平均站间距2.6km。拟定沿线主要控制点10个,主要包含核心产业园区、村镇组团、康养度假资源、交通枢纽4类。规划综合车场位于创智路与深汕高铁交叉点西南侧,现状为绿地,占地面积8.90公顷。

为加快推进线路建设工作,带动沿线经济发展和城市空间拓展,助力合作区的快速发展,现筹备开展小运量4号线详细规划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服务范围包括小运量4号线全线,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现状调查与分析。对首期示范线沿线进行详细调查,梳理分析现状土地利用情况、道路设施条件等方面内容。

(2)发展规划分析。搜集掌握首期示范线沿线重点发展区域的建设及发展规划情况,分析未来片区发展趋势。

(3)建设必要性与功能定位分析。结合空间布局、轨网结构等,对小运量轨道交通示范线的建设必要性进行分析,并对该线路的功能定位进行合理研判。

(4)线站位布局规划。结合小运量线网规划方案对首期线路的具体走向、车站布局进行深化研究。同时,结合沿线山水资源进行多方案比选研究,确定线站位推荐方案。

(5)客流分析。构建客流预测模型,结合线站位方案对全线及各站点的初、近、远期客流进行预测。

(6)综合车场规划。结合线网规划结果,对首期示范线的综合车场的选址、规模和布局进行规划研究。

(7)交通接驳及公交优化。制定交通接驳方案,完善小运量接驳系统,并调整沿线公交线网,减少重复里程。

(8)运营组织规划。结合线路客流预测结果,对首期示范线初、近、远期运营组织方案进行分析。

(9)站台及天桥建筑概念方案。按照“一站一景”的要求,提出站台及过街天桥的建筑概念方案,将示范线打造成网红景点。

(10)周边TOD开发建议。结合站点布局及周边用地情况,提出TOD开发建议,重点考虑在圳美绿道站、水底山站、明溪古镇站、深汕站打造TOD范例。

(11)投资估算。根据首期示范线工程经济指标,匡算工程投资数额,为政府决策分析提供依据。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完成专题编制工作,配合采购人组织项目咨询、评估工作,取得批复意见。

(2)供应商配合其他专业及专题,及时、准确提供相关素材或资料。

(3)根据工期的要求,供应商编制专题报告编制计划,经采购人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供应商应对工作过程中的计划偏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以保证按时完成。

(4)采购人将定期、不定期召开项目例会,对供应商的工作进度、质量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检查,并将情况予以通报。

(5)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组织完成本专题所需的评审及咨询。

(6)在服务内容规定的研究范围内,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研究方案进行比选和优化,以降低工程造价或提高系统性能。

(7)在重大技术原则问题上,采购人有决定权。

(8)供应商应对服务等建立完整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制订质量保证计划,并坚持实施,确保项目之质量。

(9)供应商应保证若由于供应商的成果和服务的潜在缺陷而导致的事故,所有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进一步的责任应由供应商负责。

3.服务成果:《深汕特别合作区小运量4号线详细规划》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0个月(项目开始后3个月完成项目初步成果;5个月完成项目中期成果,并启动相关意见征集工作;6个月内完成项目专家评审;10个月内完成相关报批流程)。

2.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款由采购人分三期支付供应商,项目经审计的,以审计结果为准。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供应商提交初期成果并通过采购人审查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供应商提交中期成果并获采购人审查通过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在供应商提交通过审查的最终规划成果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每次款项支付前,供应商必须先提供当期付款等额的合法发票。支付方式以深圳市最新的财政支付政策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供应商提交的研究成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合同、服务方案的约定,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1)如果采购人发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且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按相应专题费的10%~30%支付违约金:

Ø 如果供应商无能力进行的相关的服务或不能按时提供规定的成果供采购人认可;

Ø 如果供应商的成果或服务长期未能通过采购人的检查;

Ø 如果供应商不具备合同要求的工作条件或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工作方式进行;

Ø 如果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成果或服务;

Ø 如果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2)供应商对技术服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供应商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供应商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此部分服务费用,并根据损失程度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

(3)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的约定进度要求完成工作的,由供应商按照延误天数,每天支付项目服务费总额的2‰作为赔偿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具备城市规划甲级资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的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证书可继续使用)。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月22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2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1056049662@qq.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4楼
  项目联系人:肖宇
  联系方式:18670363943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