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业务平台应用服务器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货物总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虚拟化软件 | 1 | 套 | 拒绝进口 |
2 | 服务器 | 1 | 台 | 拒绝进口 |
(二)具体技术要求:
货物名称 | 技术与功能要求 | |
1 | 虚拟化软件 | 1.对硬件资源进行虚拟化,集中管理虚拟资源、业务资源、用户资源等。要求采用虚拟计算、虚拟存储、虚拟网络等技术,完成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的虚拟化。通过统一接口对虚拟资源进行集中调度和管理,降低业务运行成本,保证系统安全性和可靠性。 |
2.提供从物理机、虚拟机到应用软件层面的HA技术,防止物理机或虚拟机宕机而影响业务系统的运行,全方位一体化支撑业务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 | ||
3.提供基于B/S架构的图形化管理控制台,能够直观掌握虚拟机运转情况,图形化实时展示监控到的CPU、内存、磁盘I/O、网络I/O等关键资源数据,为管理员合理规划资源提供详尽的数据,为管理员提供一站式的运维操作。 | ||
4.广泛兼容第三方软硬件平台,包括市场上主流的x86服务器(华为、浪潮、新华三、联想等)、Intel/AMD等CPU、存储阵列、原生操作系统、网卡、HBA卡等,提供北向接口,能与第三方 OpenStack 架构云平台平滑对接。 | ||
5.提供4台服务器即不少于8颗CPU永久授权许可。 | ||
6. 厂家要求:国产主流品牌,华为、华三、浪潮等。 备注:能和现有的华三虚拟机平台兼容。 | ||
3 | 服务器 | 1.1 2U机架式服务器。 |
1.2 处理器:2*因特尔金牌5220R(单颗:24核,2.2GHz,35.75MB)。 | ||
1.3 内存:12*32GB DDR4-2933 RDIMM。 | ||
1.4 硬盘:2*600GB SAS 10K RPM+8*2400GB SAS 10K RPM。 |
注:上述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报价人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上述规格技术参数,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三)具体商务要求: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 ||
1 | 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 在保修期内,提供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服务,软硬件故障需要在15分钟内做出响应,2个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 |
2 | 关于质保期 | 货物免费保修期 3 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软件免费保修期 1 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
3 | 关于售后服务 | 3.1提供本项目所需软硬件采购、安装、调试、培训、管理维护、保修、售后服务等内容。 3.2 设备和虚拟化平台软件提供3年原厂质保服务。 3.3 软件升级、优化、缺陷修复等在质保期内免费。 3.4 根据项目进度要求,提供不少于1人的项目团队,提供工作进度计划表,并严格按照该表执行,逾期完成将承担违约责任。 3.5 提交符合行业规范和要求的技术文档。 |
(二)其他商务要求 | ||
1 | 关于交货 | 1.1交货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深汕智研院。 |
1.2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和软件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提供操作说明书、产品技术手册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 ||
1.3签订合同后 30 天(日历日)内交货。 | ||
2 | 关于验收 | 2.1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
3 | 关于违约 | 3.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8 %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
3.2中标人逾期交货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 ||
4 | 关于付款 | 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支付中标方合同总金额的40%;合同签订15天(日历日)内,中标方完成软硬件供货、部署安装和调试,软件能够正常运行,功能满足要求,经采购单位初验通过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试运行满1个月后,经采购单位最终验收通过后向支付中标方合同总金额的27%;1年质保期满后,采购单位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8月5日上午9:00至2021年8月1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邮件名称应包含项目名称):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招采:zhaocai@ssscri.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finance@ssscri.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2栋
项目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1511367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