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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关于加强国企党建工作课题研究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4 17:31:41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加强国企党建工作课题研究项目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研究目前合作区六家区直管企业党建工作现状,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区直管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研究合作区六家区直管企业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基本状况、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等,分析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党建工作如何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如何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加强党支部建设,提升区直管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推进企业改革发展。

2.服务要求: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分析国企行政化问题,分析目前党组织在国企发展中的作用,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注重运用数据,结合合作区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国企党员教育管理,把党建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

3.服务成果:完成合作区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研究课题,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发挥党建工作的宣传引领作用。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之内完成。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8月5日上午9:00至2021年8月1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局办:shenshanfagai@163.com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大德路3号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3930128739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加强国企党建工作课题研究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