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公交数据核查和公交服务质量考核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促进深汕特别合作区公交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在此背景下,迫切需要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公交特许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并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提升深汕特别合作区公交企业运营水平。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服务范围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内公交企业。
2.服务要求:
(1)调查、核查公交服务数据:
1)收集整理特许经营企业考核过程中需要的各种资料;
2)调查对象为公交线路及车辆。
(2)按计划开展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工作:
1)30台车辆运营数据考核;
2)辖区1家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
3)不定期抽查公交企业新开或调整线路的执行情况。
(3)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服务质量考核工作:
1)协助深汕管理局开展2021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相关工作。
2)负责考核过程中相关文件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3.服务进度安排:
根据上述项目工作内容,参考类似项目,本项目初步计划自开展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具体工作进度安排见下表所示。
表1 工作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阶段 | 成果构成 | 成果提交时间 | 成果验收方式 |
1 | 工作方案 | 工作方案 (PPT形式) | 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 通过委托方审查认可 |
2 | 终期成果 | 最终成果 (报告式) |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 通过项目专家评审会审查 |
4.服务成果:
本项目的提交成果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公交数据核查和公交服务质量考核》报告。纸质报告4份,电子版1份。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3个月。
2.付款方式: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2)在完成全部工作并经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6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获得甲方审查通过或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
(2)没有发生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事项,中标方解除合同的,应支付采购方合同总金额5%的赔偿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8月10日上午9:00至2021年8月1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交通运输局办:810531705@qq.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肖宇
联系方式:18670363943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