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督查督办信息系统(二期)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随着深汕特别合作区督查督办信息系统(一期)项目的不断深入应用,出现了新的业务需求,如移动督查督办业务需求、督查业务优化扩展、数据督办和督查通报等,为了满足全区人员更好、更便捷、更智能的使用督查督办系统,督查系统需要进行二期建设。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深汕特别合作区督查督办信息系统(二期)主要构建覆盖全区各党群、派驻单位、区直机关和各企业的统一督查督办信息系统,提供决策、督查、承办、落实、反馈等督查业务环节的移动端督查督办,与全区移动办公平台集成、督查业务优化扩展、数据督查督办和督查通报等。主要功能如下:
(1)移动督查办公系统
在移动端实现常规督查业务的掌上办理,主要功能包括常规督查立项登记、督查立项列表、事项交办、督查跟踪、延期审核、待签收列表、签收、督查办理列表、督查办理反馈、历史查询功能。
在移动端实现合作区任务督查业务的掌上办理,主要功能包括任务督查的督查跟踪、延期审核、待签收列表、签收(一键签收)、进度安排列表、任务落实列表、历史查询功能。
在移动端实现领导桌面功能,区领导按分管单位来查看各自所分管单位的所有任务和落实情况,实现督查工作排行榜中各项分类排行榜。
在移动端实现区主要领导桌面功能,显示区主要领导批示件,动态更新落实情况,并可以进行添加批示。
与全区移动办公平台进行集成整合,主要包括督查应用集成整合、单点登录集成和版本发布管理。
(2)督查业务优化扩展
常规督查优化扩展,根据业务部门需要,增加批量交办任务、修改完成时限、完成时限监控和批量补发时限功能;任务督查优化扩展主要增加任务责任分工表导出、任务落实导入、导出落实情况、完成时限设定、补发时限、数据补录、完成时限反馈交办、承办单位反馈拟完成时限、完成时限反馈情况、完成时限审核和未完成事项功能;短信提醒扩展主要增加对完成时限监控的短信提醒。
(3)数据督查督办
主要功能有数据采集督查通知登记、编辑、删除、设定数据报送单位、设置反馈时限、选择数据分类、定期报送、任务交办、任务跟踪、补发时限、催办、数据复核和数据导出等功能,实现数据督查采集任务在线登记、在线交办、在线填报和在线复核全跟踪。
督查通报主要以可视化表格方式把采集到各大类业务数据图形化展现,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以不同的图形展现,如柱形图、饼图等等图形格式展现各类业务数据。主要包括:全区工业项目进度情况、全区经济指数、区领导包干道路、乡村振兴、征地等业务数据的图形化展现。
(4)督查数据智能收集和展示
督查工作排行榜扩展主要包括管委例会简报、完成数量排行(月度)、完成数量排行(年度),以及完成数量排行(月度)和完成数量排行(年度)导出功能。
(5)督查动态
督查动态可以进行新增、发布、取消、删除的业务功能,全区各单位可以查看督查动态详情,并对单位的查看进行记录,发布单位可以查看督查动态的查阅记录。
(6)督查系统二级部门绩效考核
以发财局、住建和建筑公务署等单位,采用全区二级部门通用考核规则,以督查任务的办理为主线,统计本部门各科室督办的年度绩效,形成每年的绩效考核表,并支持导出。
根据区党政办公室的绩效考核规定,以督查任务的办理为主线,统计区党政办公室各科室督办的月度绩效,形成每月的绩效考核表,并支持导出。
(7)综合搜索
可通过多条件进行筛选,或选择年度、任务类别、任务关键字进行搜索,包括督查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进展评价,能够快速查找到相关任务的任务信息、最新落实情况,可选择导出落实情况表。
2.服务要求:
(1)需安排开发人员驻场,驻场人员须经甲方面试通过后方可上岗,服务期内,人员变更须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2)乙方必须与甲方签定安全保密协议书,乙方及其驻场人员不得将维护服务中产生的文档资料、技术资料等提供给第三方,驻场技术人员服务期间需遵循甲方的相关管理,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3.服务成果:
序号 | 成果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为本项目定制开发的软件源代码 | JAVA | 1 | 硬盘 |
2 | 软件需求说明书 | WORD | 1 | 文档 |
3 | 详细设计文档 | WORD | 1 | 文档 |
4 |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 WORD | 1 | 文档 |
5 | 系统自测报告 | WORD | 1 | 文档 |
6 | 系统安装部署手册 | WORD | 1 | 文档 |
7 | 系统培训方案 | WORD | 1 | 文档 |
8 | 应用故障应急和维护手册 | WORD | 1 | 文档 |
9 | 操作手册 | WORD | 1 | 文档 |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8月18日上午9:00至2021年8月2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督查室):y386786752@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1587214539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