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清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查违控违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保护合作区国土空间不受非法侵蚀,全面形成防控到位、查处到位、拆除到位的查违控违拆违工作新局面。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我局拟采购一家优质单位为规土监察执法提供拆除违建的服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拟向社会采购一家服务公司承担深汕特别合作区辖区内依法查处的永久性或半永久性建(构)筑物的拆除、简易建(构)筑物和堆放物清拆、清拆后现场垃圾杂物清理以及复耕复绿工作。项目包括协助采购方推进清拆进程、制定清拆计划、协助解决清拆过程发生的争议争论、拆除后的现场垃圾杂物清理处理、回收利用、复耕复绿、资料整理、统计、配合项目审计等。
(2)按照采购方要求,提前备齐所需的人员、设备及车辆,按指定时间到达行动现场,执行采购方要求的清拆、土地清理、复耕复绿任务。
(3)拆除对象为建(构)筑物、违法建筑、违法广告、集装箱等,视临时要求而定;按照采购人要求,对于大型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拆除工作对象,中标人须编制拆除专项方案,按生产安全条例规定进行专家论证(专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论证后的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准实施。
(4)投标人在处理清拆垃圾时要进行无害环保处理,保证处理方式合法合规、清洁环保。
(5)依据采购人要求,对定点实施复耕复绿。
(6)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拆除、清理、复耕复绿工作任务。
2.服务要求:
(1)为确保本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人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工作。
(2)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组织、举办本项目中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关问题。
(3)中标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清拆工作,不得擅自改变清拆和整治面积、缩小清拆和整治规模等。
(4)中标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完成清拆及其他服务范围内任务。
(5)在执行清拆任务时,中标方必须保证中标方工作人员的自律性,不得私藏、偷取、擅自拆卸工作标的物。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执法对象经济损失的,其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服务成果:对目标建筑完成清除工作,清拆结果满足采购方要求,清拆面积与采购方要求一致。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暂定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良好,能有效履行合同约定条款,合同期满后可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总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甲方于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原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月服务费。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拆除结果满足甲方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目标拆除,因乙方原因造成任务延期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5%向甲方逾期违约金。
4.项目结算:实际年度支出不超过年度预算,实际支出按工程量进行结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9月6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1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hzqcgzhzf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汕尾市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号楼106室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755-2210143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