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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节水典范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6 11:45:22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节水典范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1年节水典范城市建设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全市节水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辖区工业、商业服务业、居民生活等领域用水节水调查;

2.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节水管理机制,强化节水管理;

3.统筹推进辖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工作;

4.新建学校达到节水型单位标准要求;

5.加强辖区非常规水源管理和统计工作;

6.推进辖区市政再生水利用;

7.加强农业节水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合作区用水节水现状调查

按照全市节水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辖区工业、商业服务业、居民生活、农业等领域用水节水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各行各业目前的用水节水效率、存在问题以及节水潜力。针对分析结果,提出合作区的用水节水对策及建议,完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用水节水现状调查分析报告》。

(2)健全节水管理机制和强化节水管理

目前,深汕特别合作区已成立节水领导工作小组,本年度将进一步健全节水管理机制,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节水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节水管理工作。

(3)指导新建学校高标准落实节水措施

目前深汕特别合作区在建及规划学校共5所,技术服务单位指导新建学校实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审查学校节水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节水型单位的标准,跟进学校用水节水设施落实情况;参与学校建设验收,针对节水设施落实及后期节水管理提出相应的建议,确保新建学校达到节水型单位的标准。

(4)辖区非常规水源管理和统计

技术服务单位落实力量深入深汕合作区各行各业开展全面调查,摸清非常规水源现状利用情况(利用设施类型、利用量、运行维护等),形成统计台账,定期跟进较大用户的使用情况。

(5)辖区市政再生水利用

结合用水节水现状调查、非常规水源利用统计工作成果,深入合作区用水大户尤其是工业用户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用水户对再生水的需求,得出市政再生水用户名录。同时,对合作区市政杂用水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再生水利用的潜能。

(6)农业节水工作

1)农业取用水统计

复核和调查完善辖区内农田地理位置分布、设计灌溉面积、现状年实际灌溉面积、种植作物种类、取用水量、取用水保障情况,以及取用水存在的相关问题。调查收集整理基本农田管理单位概况、管理制度或模式等。调查收集整理农田地块附近可供水的水库、河流、自建水塘及取水井等相关水源信息、取水方式及计量设施,收集取水水源所在河流、水库等基本情况。判断水源可否利用,核算水源地可供水量。调查收集整理农田取水工程的主要情况,取水口所在位置,取水工程或设施最大取水能力等。取水水源为水库的,调查水库的基本情况;取水水源为塘坝的,调查塘坝的基本情况;取水方式为提水的,调查水泵的基本情况等。

结合农田、水源及取用水工程或设施调查统计成果,对农田取用水进行水资源论证,对农田取用水的合理性、可靠性与可行性、取水与退水对周边水资源状况及其它取水户的影响等进行分析论证。水源满足农田用水需求的,按要求申报农业取水许可;水源不满足农田用水需求的,研究解决措施。最终形成农业取用水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名录。

2)农业高效节水

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开展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农户、农业公司、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培训,并引入相关节水灌溉设施供应单位,为农户、农业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持续推动农业节水灌溉在合作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服务要求:

服务方需按采购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并配合采购方开展市节水办考核,采购方负责组织项目验收。

3.服务成果:

(1)完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用水节水现状调查分析报告》编制任务。

(2)完成辖区节水管理相关工作的情况说明。

(3)预计完成指导5个新建学校达到节水型单位标准要求。

(4)全面摸清辖区非常规水源利用底数,形成台账。

(5)全面摸清辖区用水大户市政再生水需求,形成名录。

(6)完成农业取用水统计报告、农业取用水专项行动、农业高效节水开展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求和服务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2.付款方式:

(1)除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支付均通过项目合同中指定的甲乙双方银行账号进行。

(2)本合同价款按照下列形式支付:

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款的50%;乙方提交中期成果并通过甲方考核,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全部成果后,根据考评结果和办法,甲方按应付比例支付乙方尾款。

注:因政府支付手续程序调整,延迟支付合同款,乙方应予以理解。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合同期满,由项目采购单位组织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考核验收。

(2)考核和验收依据为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合同、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9月7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1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办:zjsw_sw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管委会仁和楼2栋3楼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755-2210127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