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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智慧深汕标准建设服务(一期)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13 17:35:10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深汕标准建设服务(一期)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通过采购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一期)服务,完成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规划咨询、标准体系库结构搭建、部分急需标准编制、标准校核及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相关支撑性工作。

(二)建设工期:一年。

(三)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需求

(1)提供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标准建设规划咨询服务,研制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标准体系,并编制相关的研究报告;

(2)搭建智慧深汕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库;

(3)梳理国家、省、市、各区已经发布的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分析选拣与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相契合的部分,纳入智慧深汕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库进行管理;

(4)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当前大数据采集汇聚、数据共享、多维空间地理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安全管理、智慧城市建设体制机制探索的急迫需求,专门编制输出不少于8个的智慧城市标准制度相关成果物,并纳入智慧深汕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库进行管理;

拟编制的标准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序号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拟专门编制的标准名称

内容说明

1

支撑技术与平台标准

数据融合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型智慧城市大数据目录体系建设》

结合深圳市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通过梳理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智慧城市大数据资源,定义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数据共享服务清单、数据共享内容及数据共享模式。

2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型智慧城市大数据管理暂行办法》

针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各部门、单位及相关方在智慧城市大数据采集、治理、共享、利用、运维等方面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3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大数据共享技术规范》

针对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大数据共享制定技术规则,确保数据共享的完整性、可靠性、一致性和实效性。

4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数字档案自动归档数据接口规范》

实现深汕特别合作区各部门、机构单位的文书类数据自动归档至数字档案系统的接口标准规范,包括中间库结构、数据交换内容、格式标准、通讯机制等。

5

公共应用支撑平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编码体系建设技术标准》

针对深汕特别合作区行政区划内的建筑体系,制定编码标准,对相关建筑对象赋予唯一的身份认证标识。

6

安全保障标准

信息安全管理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针对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物理安全、设备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人员管理安全等,形成相关的管理制度。

7

体制机制创新探索

智慧城市建设组织管理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

编制管理办法确保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型智慧城市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有序运作与规范管理,保障新型智慧城市战略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评审、验收和评估等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高效建设。

8

智慧城市建设生态管理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联盟管理暂行办法》

对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智慧城市优秀生态合作伙伴进行管理。

 (5)梳理、收集和校核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探索创新、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智慧交通、雪亮工程等其他项目中输出的规划、制度规范、技术标准等成果,整理吸收纳入智慧深汕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库进行管理;

(6)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相关支撑性服务,包括定期及不定期总结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进展报告、提供智慧城市及信息化工作建议及相关资料等咨询服务工作;

(7)编制规范要求

1)一致性,智慧深汕标准体系建设必须与国家、省、市的相关标准保持一致,不具有冲突性,编制的标准应是国家、省、市相关制度和标准的发展和延伸;

2)系统性,智慧深汕标准体系建设必须符合智慧城市总体性、统一性、体系性的规划要求,编制的相关制度及技术标准要注重相互的关联和影响;

3)前瞻性,智慧深汕标准体系建设必须符合先进性、扩展性要求,前瞻智慧城市建设的未来趋势,提前谋划、超前规划;

4)实用性,智慧深汕标准体系建设必须立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的需要,以实用为导向,对相关的建设工作具有切实有效的指导作用;

5)专业性,智慧深汕标准体系建设对于技术标准体系的规范必须具有极强的行业专业性,要达到行业顶尖的技术指导效果。

2.人员配置需求

1)成立不少于9人的智慧深汕标准建设服务团队;

2)项目团队应指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牵头或作为项目骨干参与智慧城市相关标准化研制项目经历,项目团队的咨询顾问须具有智慧城市建设相关行业经验;

3)项目团队应配备业务专家和技术专家,业务专家应对智慧城市建设相关领域的业务精通,技术专家应熟悉智慧城市主流技术的综合应用;

4)项目团队应视项目的实施需要,需派驻不少于2人的驻场人员,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咨询、现场调研、标准编制及其他相关的服务,其他后台技术人员在项目需要时提供现场支持服务;

5)在项目建设期满后1年内,应安排专人提供免费服务支持,包括标准修订、解释、答疑、宣传、贯彻落实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方。

(二)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智慧城市建设相关行业的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属于市级及其以上的标准研究机构、智慧城市建设相关行业的设计实施单位、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成员单位或者承接智慧城市类课题研究的高等院校;

(四)在经验、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

(五)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投标。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20日期间将报价单及服务方案(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sshzqdzb@163.com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询价平台机构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楼北侧

邮箱:sscfzb@163.com

传真电话:0755-22106590

2.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党政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3794592635

3.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楼1号楼

    附件:

【附件】关于智慧深汕标准建设服务(一期)项目的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