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政策性农险征询意见稿及深圳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为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抗灾作用,保障我区公益林,秉承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就开展2021年度公益林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范围
深汕特别合作区区域内公益林。
二、服务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承保机构必须为《深圳银保监局关于公布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深银保监发〔2021〕79号)中入选深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名单的保险机构;
3.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具有分支保险机构;
4.所在分公司近两年有林业保险承保经验及理赔经验者优先;
5.承保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符合以上条件的承保机构请于2021年9月22日17点30分前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联系。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5566505526
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0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