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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核查优化及权属界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3 10:30:42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核查优化及权属界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政府采购选定的技术服务单位主要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核查优化及权属界定技术服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约13723公顷(约20.59万亩)。开展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工作,做好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核查和优化工作根据最新公益林面积及矢量数据、林地权属证明、旧的公益林界定书重新对合作区内的公益林进行权属范围界定。

(2)编制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优化成果和对接优化情况说明、统计报表。

(3)根据权属人范围制作界定书,绘制1:10000的地形范围图及影像图;下到镇村确认地块范围并跟进权属人在界定书上签名盖章。

(4)制作划分范围后的矢量数据、台帐清单;扫描签字盖章后的界定书,保存PDF格式;编制公益林落界精细化管理数据成果报告。

(5)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服务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技术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安排至少3名技术人员参与本项目,具备林学、景观园林、森林保护等相关专业背景,其中不少于1名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3)技术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生态公益林核查优化、完善落界、公益林精细化管理基础资料采集工作经验。

②生态公益林精细化管理权属范围界定应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做好省级以上公益林核查和优化工作的通知》《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技术指南》《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精细化管理系统基础资料采集工作操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管理规范、技术规定等要求。

(4)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期限从最终成果提交采购人之日起半年;投标人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等技术支持;投标人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5)其他要求:

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安排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能更换项目负责人。

3. 服务成果:

(1)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优化成果和对接优化情况说明、统计报表。

(2)深汕特别合作区内所有公益林经村、镇签字盖章后的权属范围界定书;

 (3)制作划分范围后的矢量数据、台帐清单;扫描签字盖章后的界定书,保存PDF格式;编制公益林落界精细化管理数据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优化成果和对接优化情况说明、统计报表;4个月内完成公益林权属范围界定工作。

2.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20%的预付款;

(2)乙方制作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优化成果和对接优化情况说明、统计报表经省林业局确认无异议;权署界定书经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审核同意盖章,及所提交的报告、台帐清单、矢量数据经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80%作为项目尾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投标人应按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全部成果,项目成果经省林业局确认无异议,权属界定书经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审核同意盖章,及所提交的报告、台帐清单、矢量数据经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审核通过。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原因除外),乙方未开始相关工作的,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合同款。已开始相关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工作量支付。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非甲方原因,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项目成果,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收取违约金;延误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4)在合同及售后服务期限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回复解答合同工作任务的,按每次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2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hzqcgzhzfj@163.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方式:0755-22101464 /18898487001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