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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物资保障组采购重点防疫物资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6 11:11:15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物资保障组物资采购重点防疫物资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货物明细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医用防护面屏

6000

拒绝进口

2

医用防护眼罩

3000

拒绝进口

3

医用一次性工作帽

15000

拒绝进口

4

医用乳胶检查手套

20000

拒绝进口

5

酒精消毒液

1000

拒绝进口

6

消毒湿巾

1800

拒绝进口

7

医疗废物袋(中号)

5000

拒绝进口

8

医疗废物袋(大号)

5000

拒绝进口

(二)具体技术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1

医用防护面屏

1.1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1.2 产品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

1.3 最小包装规格不超过10片/包

2

医用防护眼罩

2.1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2 产品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

2.3 包装规格为独立包装型

3

医用一次性工作帽

3.1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3.2 产品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

3.3 最小包装规格不超过10个/包

4

医用乳胶检查手套

4.1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4.2 产品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

4.3 包装规格为独立包装型,每包1双;

4.4 乳胶材质,无粉,需经灭菌处理;

5

酒精消毒液

5.1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5.2 产品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

5.3 瓶装喷雾型,每瓶含量不少于400ml;

6

消毒湿巾

6.1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6.2 产品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

6.3 有效成分须为乙醇,每包不少于50片;

7

医疗废物袋(中号)

7.1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7.2 产品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

7.3 规格为平口型,尺寸50cm*60cm

8

医疗废物袋(大号)

8.1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8.2 产品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

8.3 规格为平口型,尺寸120cm*120cm

(三)具体商务要求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1

质量问题解决时间

在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进行重新发货或免费更换处理。

2

关于质保期

1.1货物质保期  2  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

请详细列明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限、售后服务人员配备、质量保证、违约承诺、质量问题解决时限、重新发货或免费更换处理方案等。 

(二)其他商务要求

1

关于交货

1.1交货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行政大楼

1.2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1.3签订合同后 15 天(日历日)内交货。

2

关于验收

2.1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3

关于违约

3.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5 %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3.2中标人逾期交货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4

关于付款

中标人交付的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付款申请和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待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批同意后支付合同价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9月27日上午9:00至2021年10月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物资保障组:sswzbzz@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彭佳鑫 
联系方式:13450259303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物资保障组物资采购重点防疫物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