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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司法鉴定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19 10:08:18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司法鉴定采购项目

四、采购服务期限: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违法涉林案件办理通过

五、采购项目需求及要求:

(一)采购服务需求:

服务单位应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合作区实际,对相关建设项目涉嫌非法占有林地面积损坏的树种及价值等违法行为进行司法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并且配合采购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如现场查验等过程

(二)采购服务要求:

1、根据我局提供的违法图斑信息,深入实地,按照林业调查有关技术规程实事求是开展案件技术鉴定工作,调查核实图斑实际违法采伐位置(林班、小班)、面积、地类、林种、树种、蓄积量、出材量,是否属公益林,公益林事权级,分别调查计算出违法图斑中各种地类、各种树种及公益林的面积、蓄积量、出材量。调查结果面积以公顷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点;蓄积量和出材量以立方米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点。

2、根据调查结果,以图斑为单位,每个图斑分别形成《林业技术调查意见书》(附现场调查图和现场调查照片等)。

3、配合采购单位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如现场复核等。中标单位须按质按量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的工作任务。

服务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项目负责人员,如未经采购人允许而随意更改,采购人有权更换中标公司。

(三)对服务单位的评价因素:

1. 拥有相关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2.拥有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服务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3.拥有丰富的林地、林木鉴定及查处等相关成果的单位优先考虑。

4.熟悉合作区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单位优先考虑。

(四)采购服务成果:

1.服务成果包含但不限于:司法鉴定意见书,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有关审批工作。

2.研究成果除提供纸版文件外,必须提供具有可编辑的word文档或者PPT文档。

六、服务单位参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且同一家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由总所确定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如总所不能进行确定或同时确定两家或以上的自动视为所投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投标)。

2.投标人需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3.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截止时间须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4.投标人应当具有为政府提供林业司法鉴定服务的实践经历,熟悉合作区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单位优先考虑,具有为合作区或合作区职能部门提供相关服务业绩者优先。提供证明材料。

5.诚信声明,声明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以上5项内容由服务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服务单位报价:

1.报价单内容自行填写(格式自拟),必须对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一一响应。报价单须有报价一览表和对采购服务需求报价明细表。

2.服务单位的报价必须对本公告第五条第1款采购服务需求报价。

3.报价文件必须为PDF格式,Word或者其他格式的文件将视作无效。

4.服务单位在报价单中需清晰标注联系方式。

5.符合资格的服务单位应当在2020年4月20日9:00时至2020年4月24日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hzqcgzhzfj@163.com

八、选聘原则

(一)报价仅供选聘前期市场调查参考,并非一定选聘报价最低者以及并非一定要选聘报价供应商其中一家。供应商所报价格超过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规定的价格,将会进行公开招投标。

(二)采购人将综合考虑各服务单位的报价及其对本公告第五条的响应和满足情况选定。

九、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0年4月20日9:00时至2020年4月24日18:00时止,此时间外投付报价将视作无效的报价。

十、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1楼

联系人: 董工                话:0755-22101413

 机:18598276546         邮 编:516473

投诉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