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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救灾物资代储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7 14:47:01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代储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做好生活必需品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工作,根据相关标准指引,我局计划与具备自有仓储及运输能力的企业签订协议,以其商用储备仓库,按照储备类型及储备量进行物资储备及应急供应服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对委托代储物资目录以内的商品进行储备,在发生紧急情况后,接到采购人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将代储物资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委托代储物资目录详见下表(仅供参考):

序号

物资名称

物资规格

储备单位

储备量

商业代储物资

1

防潮垫/凉席

1.0*1.9m

400

2

毛毯/毛巾被

1.5*2.0m

400

3

常服

婴儿

100%棉、适合0-1岁;尺码:60-90

50

4

儿童

100%棉、适合2-14岁;尺码:90-140

50

5

成人

运动休闲套装

200

6

防寒服/棉衣棉裤

婴儿

100%棉、适合0-1岁;尺码:60-90

50

7

儿童

100%棉、适合2-14岁;尺码:90-140

50

8

成人

棉衣棉裤

200

9

餐具

食品级材料,一次性

100

10

方便面

100g*12桶/箱

1000

11

饮用水

550ml*24支/箱

700

12

婴儿奶粉

808g/罐

20

13

脸盆/水桶

中号

30

14

垃圾袋

10卷/箱,50个/卷

1

15

洗漱用品

折叠牙刷、折叠梳子、沐浴露、洗发露、牙膏、洗漱杯、毛巾

80

16

肥皂

176g*2*24组/箱

5

17

纸巾

48包/箱

20

18

热水壶

容量:1.5L

10

19

婴儿卫生用品

36片/袋

20

20

女性卫生用品

20片/包

50

代储费(含运输费)

 

2. 服务要求:

①质量要求:按照储备品种目录,储备物品质量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每种货物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②货物包装:储备物品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包装,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③物资调配管理: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和遵守岗位责任制度和出入库登记、安全管理等制度。采购人需调用储备物资时,向供应商发出调用物资指令,供应商要保证储备货物充足,随要随调,并按采购人调用要求将储备物资分类包装,做好物资调配登记和签收确认,并在物资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物资调配登记表、交接单和发票交给采购人确认。

④物资运送要求: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正式通知(含电话、微信等沟通方式)的5小时内必须将合同约定的储备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提供24小时装卸、运输服务,不另计费)。

⑤物资管理人员安排: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两名工作联络人,保证能够随时联系,当供应商工作联络人员变动时,需在变动24小时内书面通知采购人。供应商须提供24小时服务,节假日安排人员正常工作,在要求提货时,必须保证配备足够的仓管人员、装卸人员,做到及时、有效、安全的发货工作。

⑥物资费用结算:我局未调用物资前不对储备的物资进行购买,物资所有权、使用权仍属于企业,企业结合自身商业运营计划进行物资流转,但应当确保有相应的储备量在应急时可以供应;此次服务采购内容只采购储备及应急供应服务;调用物资时按当时市场价实时结算(合约价格做参考)。在紧急情况下,除前款所述的救灾物资外,采购人可向供应商要求其他物资的应急购买及配送服务,费用另行结算。

⑦物资管理:救灾物资的储备地点应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100公里范围内。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人的救灾物资储备明细表的数量、品种进行储备,采购人可根据储备需求适时调整储备明细表,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的5小时内,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并配送相关物资,按物资购买当时市场价格实时结算,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储备货物后,采购人将不定时对储备物资进行检查,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盘点和对账,并根据盘点报表和库存台账与采购人进行对账,双方签名确认。如有差异,应进行差异分析并注明原因。

3.服务成果:

做好我区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全区应急救助工作平稳进行,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提升深汕特别合作区应对灾情的保障能力。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初步拟定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实际周期以签约日期为准)。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采购储备及应急供应服务费用(含场地租金、物资日常管养费、税金等有关费用);调用物资时按当时市场价实时结算,另行签订协议。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9月28日上午9:00至2021年10月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办:yjglj_yjzhycz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综合服务大厅二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350294098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