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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森林防火宣传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09 14:40:39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森林防火宣传物资采购项目

四、采购服务期限: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通过

五、采购项目需求及要求:

(一)采购服务需求:

(1)宣传类物资:

宣传标牌,数量是150块(规格1.5m*2m),材质使用镀锌板烤漆,镀锌圆管立柱,贴户外广告宣传图等;宣传红袖章数量是1000个;宣传海报(折页)数量是1500份(页数根据内容确定);宣传马甲数量是132件;材质可采用志愿者服饰材质,规格即常规L、XL、XXL。

(2)宣传纪念品:

森林防火宣传使用的常规小纪念品,钥匙扣500个、宣传扇子500把、宣传帽子800顶、宣传帆布袋500个、宣传塑料水杯800个、宣传雨伞(或太阳伞)500把、宣传笔记本1000本(A5-30页)、宣传玩具公仔500个。

注:纪念品中需印刷防火宣传口号。

供应商亦可推荐其他耐用、耐腐蚀的材质。最终以实际制作为准。

(二)采购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按照一定的时间制作,并负责将货物安全无损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设备的运输、保险、装卸等费用。此外,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对货物进行清点检查验收。

中标单位负责宣传标牌的实地安装,中标人应在中标后2个月内内安装完毕。并需提供自安装验收完成时免费维护保养一年。

(三)对服务单位的评价因素:

1.拥有相关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2.拥有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部门提供类似宣传标牌、宣传红袖章、宣传海报(折页)、宣传马甲的单位优先考虑。

(四)采购服务成果:

1.服务成果包含:

(1)宣传类物资:

宣传标牌,数量是150块(规格1.5m*2m),材质使用镀锌板烤漆,镀锌圆管立柱,贴户外广告宣传图等;宣传红袖章数量是1000个;宣传海报(折页)数量是1500份(页数根据内容确定);宣传马甲数量是132件;材质可采用志愿者服饰材质,规格即常规L、XL、XXL。

(2)宣传纪念品:

森林防火宣传使用的常规小纪念品,钥匙扣500个、宣传扇子500把、宣传帽子800顶、宣传帆布袋500个、宣传塑料水杯800个、宣传雨伞(或太阳伞)500把、宣传笔记本1000本(A5-30页)、宣传玩具公仔500个。

注:纪念品中需印刷防火宣传口号。

2.货物的现场安装: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将货物安装在指定位置或送达至指定位置。

六、服务单位参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且同一家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由总所确定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如总所不能进行确定或同时确定两家或以上的自动视为所投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投标)。

2.投标人需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3.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截止时间须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4.投标人应当具有为政府提供类似业务经验或具有为合作区或合作区职能部门提供相关服务业绩者优先。提供证明材料。

5.诚信声明,声明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以上5项内容由服务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服务单位报价:

1.报价单内容自行填写(格式自拟),必须对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一一响应。报价单须有报价一览表和对采购服务需求报价明细表。

2.服务单位的报价必须对本公告第五条第1款采购服务需求报价。

3.报价文件必须为PDF格式,Word或者其他格式的文件将视作无效。

4.服务单位在报价单中需清晰标注联系方式。

5.符合资格的服务单位应当在2020年5月9日9:00时至2020年5月14日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hzqcgzhzfj@163.com

八、选聘原则

(一)报价仅供选聘前期市场调查参考,并非一定选聘报价最低者以及并非一定要选聘报价供应商其中一家。供应商所报价格超过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规定的价格,将会进行公开招投标。

(二)采购人将综合考虑各服务单位的报价及其对本公告第五条的响应和满足情况选定。

九、本公告期限2020年5月9日9:00时至2020年5月14日18:00时止,此时间外投付报价将视作无效的报价。

十、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1楼

联系人:董工                电 话:0755-22101413

手  机:18598276546        邮 编:516473

 

投诉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附件:

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