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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深圳企业家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活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2 11:35:02

一、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届“深圳企业家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活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货物明细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宣传海报

200

不接受进口

(二)具体技术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1

宣传海报

(4种文案)

1.1尺寸大小:70cm*50cm

1.2材质及工艺:海报贴纸、表面喷绘内容、防水背胶;

(三)具体商务要求

1

关于货物质量

1.1供应商应当保证货物不存在质量瑕疵、安全等问题,该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

关于交货

2.1供应商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货物配送至合作区各指定地址。

2.2签订合同后5 天(日历日)内交货。

3

关于验收

3.1报价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货物配送至约定地点后,货物经统战社会建设局工作人员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4

关于违约

4.1供应商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5 %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4.2供应商逾期交货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5

关于付款

由双方合同内约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参与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0月25日上午9:002021年10月2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t1q2k3@163.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选定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询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西侧3楼

项目联系人:林健聪

联系方式:0755-22100658、13510862662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第三届“深圳企业家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活动宣传物料采购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