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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危险化学品公务仓库项目建议书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2 10:25:19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危险化学品公务仓库项目建议书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为存放查处非法使用、运输、储存、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拟选址建设危险化学品储存公务仓,土地面积为9445m2,现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危险化学品公务仓库项目建议书项目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编制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建设资金匡算、可行性分析等。

2.服务要求:中标单位需根据甲方(即采购人)服务需求,乙方(即中标商)成立以指定一位资深从业工作人员带领的工作小组为甲方编制深汕特别合作区危险化学品公务仓库项目建议书。甲方可随时与乙方服务人员联系,乙方及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

3.服务成果: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深汕特别合作区危险化学品公务仓库项目建议书,该建议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建议书通过区发改财政局审核。

(三)项目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45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须具备建筑工程咨询相应法律规定资质。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月12日上午9:00至2021年11月2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ssqyjglj@163.com

10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6.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上内容,以项目最终成果为准。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方式:0755-2210162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