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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综合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6 16:21:23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夯实深汕特别合作区防灾减灾救灾基础,加强辖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和汛旱风灾害防范应对能力,确保应急指挥高效顺畅,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规范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三防建设的通知》《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大力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委托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协助我办做好2022年防灾减灾、应急避难场所、地质灾害等日常工作及协助我局强化深汕特别合作区防灾减灾能力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任务

服务内容

1

综合防灾减灾救灾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十个有”社区工作

1.协助采购单位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及日常信息报送工作,报送频率1次/月,每年12次,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资料等文件报送。

2.协助采购单位做好辖区“十个有”社区工作相关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协助社区围绕社区“十个有”进行技术指导工作并做好相关完善计划。

3.协助采购单位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如日常宣传、512宣传、国际减灾日宣传等协调管理工作。

灾害信息员工作

1.协助采购单位做好全区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包括市级培训、区级培训和街道街道级培训。

2.协助采购单位完成上级相关工作任务要求。

室内外应急避难场所管理

1.配合采购单位进行室内、外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做好避难场所应急物资台账管理工作,随时掌握避难场所物资储备情况,协助做好物资储备计划。

2.协助采购单位做好避难场所信息更新报送工作 ,更新频率1次/月 一年12次。

3.协助采购单位做好上级相关工作任务要求及对下级单位相关协调工作,陪同上级,并做好相关场所迎检工作。

4.协助采购单位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启用与关闭演练工作,指导协调场所管理单位做好场所启用前准备工作。

5.协助采购单位做好应急避难场所资料档案建立及后续日常更新工作,对每个场所进行检查登记,收集设备标识牌相关信息等进行归档。

6.编制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工作手册,手册包含避难场所信息,同时指出场所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关解决建议。

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情况,编写并完善区级地震应急预案,并指导四镇建立镇级地震应急预案。

2

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排查服务

1.进行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查工作,对排查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复查、复核;

2.根据调查结论划定灾害范围、危险区、威胁范围、威胁对象、撤离路线、避险场所位置,以及对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及安全防治提出专业建议;

3.督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整改、治理。

4.指导四镇建立并修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案,增强预案合理性、时效性、可操作性。

3

三防业务

三防辅助服务

1.协助采购单位制定特大防汛防风抢险救灾经费、物资计划,定期检查三防物资的储备、保管、养护情况等工作,做好物资出入库登记,协调做好物资调拨。

2.负责编制和完善深汕特别合作区三防预案并指导、推动、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防汛防风预案。

4

应急车辆

业务活动车辆租赁服务

1.根据全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配置一台新能源汽车。

2.租赁服务主要用于在全区开展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地质灾害等应急工作。

3.建立完善的车辆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保养维修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保障项目运行要求。

2.服务要求:

本项目需组建不少于3人的服务团队,派驻至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坐班,要求派驻人员为全日制本科以及以上学历。

供应商需至少组建不少于6人的专家咨询团队,需包括但不限于气象专家、森防专家、防灾减灾专家、防风防汛专家、地质专家。

采购单位有权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

④本项目配置一台业务活动车,活动范围主要为深汕特别合作区,以及往返深圳市。车辆需持有粤B牌照,费用包含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如车辆租金、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燃油费、维修费、罚款、税费、车辆保险费、年审费、运营费等一切规费,成交人应自行支付车辆保险费、养路费、以及其他各种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相关费用按一年预计产生费用值进行报价,为固定费用,报价人需准确测算车辆租赁产生费用,如实际支出超过项目报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超额部分花销。

3.服务成果:

①指导深汕特别合作区完成2022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任务;②制定并完善全区室内外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实施细则,并督导有关责任单位完成室内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同时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台账。③督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整改、治理。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或12个月或1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根据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

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首期款30%,合同签订半年后,支付第二期款50%,合同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尾款2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1117日上午9:002021112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yjzhycz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城市综合服务大厅二楼 

项目联系人:申工 

联系方式:17896447461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