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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30 15:09:29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根据《国家林草局防火司关于印发<全国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和相关技术规程的通知》(林防字(2020〕36号)、《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粤国灾险普办〔2020〕2号)、《广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粤国灾险普办发〔2021〕12 号)、《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粤林函〔2021〕7号)以及《广东省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审定稿)》(粤林办〔2021〕12号)要求和国家、省市各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区定于2021年至2022年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完成《广东省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及《深圳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各项任务(我区因行政区划问题,可燃物专项调查任务量并入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中,乔木林标准地数为10个,大样地数为2个)。其中:

1.2022年1月底之前完成全区森林火灾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历史森林火灾调查、减灾能力调查任务。同时在外业调查过程中同步完成各调查数据质检核查及汇总、上报工作,建立我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库。

2.2022年6月底前按照评估类技术规范,完成全区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隐患评估、减灾能力评估,验收和汇总普查成果,编制深汕特别合作区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

2.付款方式:分别于签订合同的1个月后、6个月后、服务结束1个月后这三个时间节点付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广东省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及区、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4.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成交投标人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成交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

5.免费质保期期限:完成全部成果并验收合格后1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通过广东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培训并考核合格。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2月1日上午9:002021年12月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hzqcgzhzfj@163.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05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1556650552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