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乡村振兴,教育先行”教育论坛活动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举办“乡村振兴,教育先行”教育论坛活动,旨在围绕“乡村振兴,教育先行”主题,组织邀请国内教育专家,找准深汕教育事业的后发优势,推动深汕教育高质量发展。同时做好“乡村振兴,教育先行”教育论坛活动的会务、食宿、交通、宣传、专家费结算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提供论坛活动的专家邀请、会务安排、宣传报道及其他工作的服务。
2.服务要求:
(1)于2022年2月前,为区公共事业局提供优质可靠的“乡村振兴,教育先行”教育论坛活动服务,履行组织承办工作职责。
(2)中标人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承办相关事项,包括:
邀请国内教育专家:包括负责专家的交通、食宿、讲课等;
会务工作:包括场地、会场设备的安装布置,各类设计外包,会场速记、礼仪等服务劳务,工作人员交通、食宿;
活动宣传:包括记者实地采访、食宿、交通安排等,直播平台与设备布置,摄影摄像,后期剪辑制作等;
其他事项:参会人员安排,准备会场茶水、会务材料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事项。
(3)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需在深汕特别合作区配置相应工作人员。
3.服务成果:完成后续签订《协议》约定的服务项目清单事项。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个月。
2.付款方式:签订《协议》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商业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额的50%;完成《协议》约定的服务项目清单,支付剩余5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2月3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0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ggsyj_j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卢观兴
联系方式:1992656799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