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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 2022 年度赤石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03 10:04:48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度赤石镇村(社区)顾问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建设美丽乡村,振兴乡村经济,提高村民法制意识和依法自治能力,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标,开展采购专项法律服务,从中选择1家优秀服务单位承担深圳市深汕合作区赤石镇1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二)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为赤石镇13个村(社区)。

1.制订法律服务预案,包括:

(1)摸查了解采购人及下辖镇、村的法律需求情况;

(2)制订具体的法律服务方案。

2.协助起草、审核、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帮助村(社区)依法管理事务;协助村(居)委会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协助村(社区)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协助村(社区)及时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事件)。

3.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应村

(社区)要求,或接受群众委托,帮助其起草、修改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诉讼活动及非诉讼活动(此项服务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可酌情予以优惠)。

4.为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等各类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5.协助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可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承办辖区内的法律援助案件。

6.积极为村(社区)“两委”干部和调解员开展培训,提高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7.到村(社区)开展不少于一次法制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宣传内容重点围绕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山林权属、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方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8.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其他要求。

9.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协助村(社区)常规法律服务。

(三)服务要求:

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以下方式和要求提供服务:

1.服务团队应每季度至少举办 1 次法制宣传活动;每月至少到每个村(社区)累计服务8 小时;对村(居)委会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疑难法律问题原则上2 个工作日内答复。

2.开展服务应填写《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工作日志实行一事一记、一村(社区)一卷,做到真实、完整、填写规范,并及时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日志,提交村(社区)及司法所确认。

3.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两委”、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提出法律意见。

4.服务团队需组建专业的法律团队提供服务,其中团队负责人(1 人)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 5 年。服务团队成员须均为实际服务提供人,禁止挂名不参与实际服务的不诚信行为。服务团队在合同期内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有关规定指派符合条件及数量的执业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本镇有 1 个社区、12个行政村,一名执业律师最多只能担任 5 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并指派 1 名律师助理作为常驻人员于采购人指定场所办公。常驻人员可实行 AB 角间轮换。

村(社区)法律顾问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协会的行业处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身体健康。

其他团队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协会的行业处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身体健康。

5.服务团队出具法律意见原则上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法律意见应由执业律师出具;涉及重大、疑难的法律问题的法律意见,应由团队主办执业律师出具;必要时,应采购人要求,列席相关会议及现场提出意见;遇到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团队需专题研究讨论,并需要推迟服务时限的,应提前通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法律意见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审查法律意见、降低风险措施及其他合理、合法性建议。

6.服务团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服务内容约定的法律服务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的合理、合法的利益,涉及利益冲突及回避的,应当遵循职业要求及道德,充分维护采购人利益。

7.服务团队对其获知的采购人的政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严禁将有关资料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8.服务团队对采购人提供的法律事务应当单独建档,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

9.服务团队须保障团队人员在我区食宿及交通,确保团队人员按要求在我区提供服务。

10.国家、省、市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其他要求。

(四)服务成果:

包括但不限于:

1.充分完整无遗漏法律问题的书面法律意见;

2.《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及相关工作记录;

3.针对采购人提升工作质量或效率的意见建议。

三、法律服务团队人员及资格要求

(一)法律服务团队资格审查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必须有3名以上专职律师在该所执业。

2.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律师事务所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律师事务所在最近三年参与的各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不存在履约评价不合格情形。(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律师事务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法律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1、服务团队需组建专业的法律团队提供服务,其中团队负责人(1 人)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 5年。服务团队成员须均为实际服务提供人,禁止挂名不参与实际服务的不诚信行为。

2、服务团队在合同期内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有关规定指派符合条件及数量的执业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本镇有 1 个社区、12个行政村,一名执业律师最多只能担任 5 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并指派 1 名律师助理作为常驻人员于采购人指定场所办公。常驻人员可实行 AB 角间轮换。

村(社区)法律顾问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协会的行业处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身体健康。

其他团队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协会的行业处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身体健康。

3、服务团队应自行解决团队成员的食宿、交通出行问题,采购人不负责提供食宿。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服务终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准。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如经采购人员验收,服务质量优秀,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合同期限,双方续签服务合同,但最长不超过 3 年。

、项目价款及付款期限

(一)项目总价款参照投标金额,经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二)付款方式:服务期开始后两个月内,支付总费用的 50%;服务期开始后八个月内,支付总费用的 30%;经采购人内设业务部门对服务单位进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为合格,服务期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剩余总额的 20%。

(三)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详见合同约定。

2.违约金:详见合同约定。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3月4日上午9:00至2022年3月10日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csz6716248@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人民政府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赤石镇赤石圩

项目联系人:骆工

联系方式:1342823333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 2022 年度赤石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