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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应急管理宣传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07 14:33:10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应急管理宣传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统筹发展与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力以赴做好应急管理宣教工作,持续加大我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筑牢安全防线,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下达的活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2022年度的多项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1)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活动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10月12日是第33个国际减灾日。在活动期间,要紧扣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活动。通过展览、演讲、发放科普读物等形式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教,面对不同社会群体开展各类灾害风险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宣传教育。

(2)“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从6月开始至12月底,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五进”等系列安全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通过访谈、宣讲、录制微课堂等形式组织开展好各类专题活动,推进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3)森林防灭火宣传月

9月份是森林防灭火宣传月,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公众开放日活动,展示森林消防装备,展现森防队伍精神风貌,现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设计印发森林防灭火专题宣传册,举办线上森林防灭火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4)2022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12 月的第一周为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在此期间集中开展普法(安全生产法)活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采取现场咨询、张贴海报、发放法律法规读物、播放警示视频、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和实际,侧重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突出普法宣传活动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2.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具体活动策划,提供活动方案,并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

(2)乙方负责活动场地布置搭建,并按甲方要求制作提供所需的宣传物料,包括海报传单、横幅手册、活动礼品等。(在经费预算范围内满足甲方要求)

3)乙方负责构建活动宣传矩阵,每一场活动,制作一篇新闻稿,在多家媒体上进行联动多渠道宣传,并做好拍摄记录,根据甲方要求设计制作活动宣传片。

(4)乙方需要完成甲方临时提出的宣传活动。

(5)乙方必须完成甲方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3.服务成果:

提交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应急管理宣传项目成果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

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该合同总额的60%的首款,如采购人延迟付款,验收时间相应往后延迟。中标供应商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该合同总额的40%尾款。(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内容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3月8日上午9:00至2022年3月1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经办人:2497980975@qq.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楼

项目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15074398821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应急管理宣传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