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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高质量 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专题调研》课题研究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09 08:43:46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专题调研(课题研究)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围绕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高质量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主题,开展系列调研工作,具体包括:

1.深汕特别合作区战略定位研究。通过研究,找准深汕合作区在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定位,以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为主攻方向,推进深圳和深汕优势互补和一体化发展,打造区域协调发展的生动范例、创新典范。

2.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模式研究。聚焦深汕合作区体制机制创新,研究提出破解制约发展瓶颈的对策。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研究构建符合深汕实际、适应深圳需要的产业发展模式、城乡融合发展模式、共同富裕发展模式等,推动深汕合作区加快规划建设现代化的滨海新区、产业新城、田园都市。

3.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发展研究。开展适合深汕合作区发展的产业研究,重点研究生物农业、海洋生物、海上风电、港口物流、都市农业、文化旅游、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从发展优势和劣势、机遇和风险、产业和就业、效益和分配等多元维度,客观、全面、科学论证推广实施的可行性,并提出系统性的发展思路和对策建议。

4.深汕特别合作区区域布局研究。结合深汕合作区发展实际,按照“量力而行、重点优先、滚动推进”的原则,重点研究优化深汕合作区区域布局,明确重点片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人口重点集聚区等,并科学确定开发时序和实施路径。

5.深汕特别合作区乡村振兴研究。研究近中远期深汕合作区有效实施乡村振兴的路径和措施,重点围绕城乡协同、城乡融合、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等方面,提出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建议,推动深汕合作区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的路子。

(二)项目要求:

1.服务内容:实地调研,深入深汕合作区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详尽科学的研究内容、研究框架,并根据采购方要求撰写、修改、完善研究报告。

2.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最终以采购人或其相关主管领导验收合格为准。

3.服务成果:围绕深汕合作区体制机制、战略定位、发展模式、产业发展、区域布局、乡村振兴等研究主题,形成“1+8”系列报告。其中,1个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专题调研》的主报告,8个关于具体领域的子报告,每份报告不少于3万字。

4.服务质量:确保研究质量,“1+8”系列研究报告需紧密结合深汕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契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方向等,确保系列报告接地气、能落地、见实效,避免盲目套用理论和其他地区研究案例的情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二)专业性要求

1.企业资质

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或乙级资信证书者优先。

2.专业实力

具有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海洋经济、能源、港口物流等相关项目经历者优先。

3.负责人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优先。

(2)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3)曾参与或主持过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类、农业农村改革类项目者优先。

4.团队要求

(1)成员职称: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优先。

(2)成员学历:均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

(3)成员专业:涵盖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3月10日上午9:00至2022年3月1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新和发展研究中心:sscfzx001@163.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创新和发展研究中心)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项目联系人:鲁丹
联系方式:18018730423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专题调研》课题研究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