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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采购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21 10:38:36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采购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做好我区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采购深汕合作区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服务项目,地点位于深汕合作区各隔离点,包括但不限于深汕维也纳隔离酒店、日月湖隔离点(如地址有变动、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协助我局全层级、全流程、全要素开展深汕合作区的应急演练和现场处置,包括但不限于隔离人员阳性、工作人员突发阳性、酒店楼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隔离人员各种极端行为等应急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

2.服务要求:

①响应人应具备行业相应资历,组建2人的服务团队,派驻至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坐班,随时开展新冠疫情的应急处置演练。

②采购单位有权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

3.服务成果:

①指导深汕特别合作区完成2022年新冠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现场处置任务;②制定并完善全区新冠疫情防控处置应急演练,打造反应灵敏、处置合理、管控得当的全流程应急专班,并督导有关责任单位完成应急演练情况,健全演练台帐和档案。③督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应急处置演练。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或12个月或1年)。如有必要,合同期满后可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根据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

2.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双方合同协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3月22日上午9:002022年3月2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ssyjgljyjzhzx@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城市综合服务大厅二楼
项目联系人:戴工
联系方式:13202021412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采购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