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圳美绿道重要节点路灯亮化服务询价公告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响应全市绿道建设计划任务的要求,结合合作区实际,我局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优质服务单位,对圳美绿道照明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便后续开放圳美绿道供群众出行。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圳美绿道,亮化服务对象主要为现状无法亮化照明的60盏市政路灯,要求服务经费控制在15万元内(总费用)。
(二)项目工作内容:
1.服务内容(范围):优选3处有公共电源的重要节点(下北村路口、水底山路口、民热村路口)以低价快捷模式,优先修复60盏电力路灯通电,呈现亮化效果,保证重点路段居民出入的照明需求。
2.服务要求:按甲方要求,单价参考文件《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及广材网询价等方式,细化报价清单,明确费用支出:
(1)铺设110米控制电缆;
(2)加配110米DN50PC管;
(3)接地装置调试;
(4)更换30盏90瓦10米高LED灯路灯;
(5)60盏10米路灯开展专业检修;
(6)加装3套动力配电箱含时控模块;
(7)对接鹅埠、赤石两处供电部门开展报装事项;
(8)对接鹅埠、赤石两处供电部门开展供电验收事项;
(9)依据行业规范申报相关施工措施费、规费、应纳税费等其他事项经费。
(10)以上事项均为前期估测,具体需报价单位自主完善详细的项目特征描述及相关工程量;
3.服务成果:
(1)按业主要求,完成路灯亮化服务工作,向业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提供现场验收配合服务。
(2)在服务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服务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022.3.30-2022.4.29(具体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规定方式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服务单位需具有国家现行规定的电力工程资质三级、相关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
4.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照明、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5.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9.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3月23日上午9:00至2022年3月2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n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55-221049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圳美绿道路灯改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服务服务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