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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海防(一期)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29 16:17:15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海防(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合作区海岸线长50.9公里,海域范围1152平方公里,海域广阔,边海防线复杂,缺乏边海防必要的技防设备,且合作区负责海防工作的人员少,力量弱,走私、偷渡犯罪活动及防疫情输入风险大。合作区水域距离香港水域仅不足40海里,快速船艇仅需约一小时即可到达合作区水域,结合疫情现状,合作区防疫压力进一步增大。因此,全面提升我区边海防管控工作的精准度与智慧化水平,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防控体系,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海防(一期)建设项目是十分必要的。现需对此项目开展设计概算服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海防(一期)建设项目由智慧海防预警指挥平台、雷达观测及光电站、海岸线视频监控、卡口、大百汇指挥中心及配套设施等五大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1)智慧海防预警指挥平台

部署市海防办已建的智慧海防预警指挥平台,整合区域范围内船舶要素管理、码头要素管理、港口要素管理、上岸下海点要素管理、涉海场所管理、重点卡口管理、视频监控管理、电子围栏管理、涉海视频管理、雷达感知管理、AIS设备管理、船舶预警信息展示、布控预警信息展示、气象水文信息展示、模型分析、信息录入、应急协调警情推送等,实现满足多功能、多场景、应用及多部门协调指挥调度。

(2)雷达观测站及光电站

在乌山和大岭顶各设置一处雷达观测站,实现对深汕合作区海域的全覆盖监控和智能监管。观测站主要由固态雷达、AIS基站、双目热成像光电云台等组成。另在港咀口和海丽高尔夫球场增加双目热成像光电云台。

(3)近海雷达视频监控

计划新建30套雷达引导海防视频监控设备,采用毫米波雷达加高清全彩摄像机,满足走私偷渡夜间场景需求,完成深汕合作区沿海水域海岸线的可视化覆盖,初步实现深汕合作区海防无盲区监控。指挥中心能够对所有监控点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录像回放、智能检索、云台控制等操作。

海岸线视频监控点具体选址待定,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选定设置地点。

(4)卡口

在鲘门百安村路口、小漠国际物流港路口布设卡口,识别过往车辆车牌及人员。

(5)大百汇指挥中心及配套设施

打造全面感测、分析、整合海防工作中的各项关键信息的一体化运行指挥中心,配套存储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应用终端、网络传输,取电及基础建设等设施,确保重要警务活动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即时传输,实现日常联防行动和应急联防行动的统一指挥和资源调配。

2.服务要求

按甲方要求,开展编制智慧海防(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等文件。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规定,并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做到文件清晰整齐、数据详实可靠,签字及盖章符合要求。

3.服务成果:

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支撑性专题报告。

服务标准:达到委托方所需要求。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个月,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达到甲方要求,出具全部报告书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以合同规定方式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须至少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乙级或以上资质。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供应商须提供材料:

1.报价单,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资质文件,包括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3月30日上午9:00至2022年4月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材料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采:zhaocai@ssscri.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2栋2楼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20101594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海防(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服务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