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关于购买定制笔记本项目
二、采购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三、项目概况:
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应事先熟悉采购项目属性,了解对应所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7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502334013@qq.com
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7日止。
3.采购人及区发改和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询价平台机构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办公大楼四楼421
项目联系人:韩自源
联系方式:17796806707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楼1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