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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项目采购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08 14:41:58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科学绿化等系列决策部署,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98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9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充分运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和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加强规划统筹,做好我区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深汕特别合作区适宜性评估需调查的图斑932个。结合合作区实际,按照《通知》要求对省下发工作底图进行补充完善,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将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明确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中并上图入库。

1.补充完善工作底图。结合合作区实际,按照《通知》要求对省下发工作底图进行补充完善,将除现状耕地、耕地后备资源、规划建设用地、自然保护核心保护区以外,其他地类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适宜造林绿化的土地,作为补充调查评估范围。不同完善工作结合调查评估工作一并开展。

2.适宜性调查评估。按照《广东省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对下发图斑和补充图斑全部进行评估,必要时开展实地调查,摸清全区适宜造林绿化空间范围和分布。对不适宜的,在调查评估数据库中说明“不适宜”理由,并通过“国土调查云”提供照片、文件等举证材料。

3.提出规划目标。提供我区国土空间规划2025年、2030年、2035年的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目标,确定我区规划造林绿化空间,为有序安排年度造林绿化任务提供依据。

4.上图入库。汇总形成深汕特别合作区规划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数据库、统计表、成果报告并上报。成果经国家检查通过后,将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四)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通过甲方验收之日止。

2022年4月底前完成适宜性调查评估,并将评估成果上报;

2022年6月底前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规划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数据库、统计表、成果报告。

成果经国家检查通过后,将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2.付款方式:分别于签订合同的2个月后、服务结束1个月后这两个时间节点付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广东省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及区、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4.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成交投标人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成交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

5.免费质保期期限:完成全部成果并验收合格后1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具备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4月11日上午9:00至2022年4月15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cgzhzfj_zczy@szss.gov.cn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05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2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