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三期红火蚁疫情防控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三期红火蚁疫情防控服务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包括疫情消杀、防治效果巡查、宣传培训、应急储备和基层防控队伍建设五部分, 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由服务单位按网格防治,目标为消杀范围90%以上地块疫情控制在轻度发生水平。
(注:红火蚁疫情发生程度指标
(1)活蚁巢密度分级标准
一级:轻度发生,平均每667㎡活蚁巢数为小于等于1个。二级:中度发生,平均每667㎡活蚁巢数大于1小于等于5个。
三级:中偏重发生,平均每667㎡活蚁巢数大于5小于等于10个。
四级:重度发生,平均每667㎡活蚁巢数大于10小于等于50个。
五级:严重发生,平均每667㎡活蚁巢数大于50个。
(2)工蚁密度分级标准
每667㎡设置10个监测瓶,计算平均数。
一级:轻度发生,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工蚁数量小于等于20头。
二级:中度发生,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工蚁数量大于20小于等于100头。
三级:中偏重发生,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工蚁数量大于100小于等于150头。
四级:重度发生,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工蚁数量大于150小于等于300头。
五级:严重发生,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工蚁数量大于300头。)
消杀范围包括:
(1)农用地:深汕特别合作区耕地及园地面积约84000亩;
(2)重点地块:区高铁站、学校(含幼儿园)、工业园区、政府办公场所、村道、市政道路、村庄、公共绿地、体育场馆等人流密集区;
(3)项目消杀总范围不少于110000亩。
2.服务要求:
(1)按技术规程对全区防治地块开展疫情消杀服务,于3-5 、9-11月红火蚁防控关键时期对防治地块开展2次全面施药服务(统防统治),最大程度压低红火蚁发生区的蚁群密度,减少红火蚁在不同区域间往返迁徙和扩散为害。主要采取饵剂诱杀防治措施,对蚁巢密度较低的发生区,采用饵剂点施法灭除单个蚁巢;对蚁巢密度较大、分布普遍的发生区,可采用撒播器、植保无人机等大面积撒施饵剂。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第一次统防统治,对防治地块适时开展补防补施,确保防治效果。原则上每1次全面施药(统防统治)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持续特殊极端恶劣天气,可顺延); 防治过程中须详细记录施药时间、地块名称、用药量及防控面积等信息,如实填写施药现场签证表,同时拍摄标注有GPS信息现场施药照片,记录并提供所有地块的施药GPS轨迹图(原则上轨迹图不能为单一点的地块标记图,需为连续施药的线路图)。
(2)对防治地块红火蚁疫情发生情况开展日常巡查,检查防治效果,全面掌握全区疫情发生动态情况,建立巡查档案,并及时报送台账。
(3)以辖区39个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开展红火蚁防控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红火蚁识别及防控技术能力,做好红火蚁公众教育宣传,增强群众红火蚁疫情防控意识,普及自我防护及叮蛰后救治知识。
(4)提供4吨红火蚁专用饵剂,用于突发、非防控范围内疫情防治。
(5)建设基层防控队伍,探索实行基层群防群控和联防联控模式,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防控积极性,开展全民防控。
(6)消杀范围90%以上地块疫情控制在轻度发生水平,活蚁巢平均密度、工蚁平均密度为一级。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项目期为300天。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十五个工作日后付合同金额的30%;经甲方组织的中期检查通过后付合同金额的40%;乙方通过项目验收并将所有项目区疫情处理档案移交甲方后付合同金额30%。每次付款前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送达等额的正式原件发票,税费由乙方自理。乙方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相关程序,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按照服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乙方交付的成果验收不合格的,经甲方要求整改,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赔偿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4月13日上午9:00至2022年4月1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nynchyyyj_nyk@szss.gov.cn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1899852376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三期红火蚁疫情防控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