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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13 16:32:04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项目属市重点项目,该项目对于提升合作区经济硬实力具有重大意义。项目范围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西湖、西南、鹅埠、蛟湖村委。经初步匡算,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项目待征收平房758间、楼房198栋(大多为两层)、破损房屋152间,待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为403.97公顷(具体数据以实际测绘为准)。鉴于待征收土地范围大、房屋数量多,征收工作量大、难度高,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加快推动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采购人拟公开招标一家资质过硬、经验丰富的全流程咨询单位完成该项目的全流法律服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梳理项目各阶段实施流程,提出专业的意见或建议,编制工作方案。进行权属核查、现状调查等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协助招标人编制补偿安置方案。协助招标人开展文书送达工作,解答被补偿对象的疑问。制作补偿安置协议书及补偿工作过程中所需的其他合同范本。参与补偿谈判及协商工作,协助招标人实施签约、交房、补偿资金支付及产权注销。进行个案及疑难问题研究和处理。为有产权纠纷、产权限制、租赁纠纷、抵押等情况的补偿对象提供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协助招标人制定安置房分配方案,审查被补偿对象获得安置房的资格,协助起草安置房分配环节的相关法律文书、安置房的办证等相关问题。协助招标人及信访部门做好信访答复及处理工作。完成招标人交办的本项目其他相关法律事项。

2.服务要求:

1)服务单位需派遣不少于11人专业法律人员(均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且拥有土地整备或城市更新相关工作经验)派驻至鹅埠镇办公,且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采购人制定的土地整备工作任务。服务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项目负责人员及其他专业服务人员,如未经采购人允许而随意更改,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委托合同。

(2)项目最终费用按实际工作时长及派遣人员资质结算,工作时长以自然日为单位进行计算(若实际工作时长费用超过投标控制价,则按投标控制价执行)。  

(3)服务单位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合作区相关规定。

(4)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等一切费用。

(5)因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项目有严格的时限要求,若因为法律方面问题未解决而影响项目进度,每延迟一天则扣减相应费用。

3.服务成果:按采购人要求按期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合同审核意见书等。

(三)项目商务要求:

1. 服务期限:自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法律咨询项目结束之日止。

2.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进度分三期付款:

(1)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服务单位申请支付,采购人向服务单位支付合同总价30%的款项。

(2)项目进度完成60%后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服务单位申请支付,采购人向服务单位支付合同总价40%的款项。

(3)项目进度完成剩下40%后一个月内,根据服务单位申请支付,采购人向服务单位支付尾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本项目所有协议签订且所有房屋拆除且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审计问题等视为项目完成。

(2)违约金:投标控制价的1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单位必须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采购人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核对原件)。

(二)服务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 服务单位需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

6.诚信声明,声明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以上内容由服务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截止时间须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五)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投标(且不多于两家服务单位)。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4月14日上午9:00至2022年4月2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海丰县鹅埠镇人民政府:hfeb123@126.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海丰县鹅埠镇人民政府 
详细地址:
鹅埠镇中兴南路鹅埠镇政府
项目联系人:林泽初 
联系方式:15013606284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