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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三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1 16:40:11

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三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三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包括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耕地农产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开垦(复垦)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分类、农业废弃物分类回收与处置、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农膜源头减量、秸秆还田技术推广、“美丽田园”建设、“净菜入城”行动等工作。

2.服务要求:

(1)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持续实施受污染耕地常态化管理,根据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制定耕地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开展安全利用类地块现场排查,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示范,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维持100%。

(2)耕地农产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对全区耕地产出初级食用农产品进行重金属含量监测,建立全区现有耕地土壤环境状况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数据库,严防重金属超标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产地环境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估、产地污染源控制等工作。

(3)开展开垦(复垦)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分类:对占补平衡的耕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分类管理,并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纳入开垦(复垦)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范围。

(4)农业废弃物分类回收与处置:完善和维护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建立回收处置长效机制,探索试行有偿回收制度,选取试点开展残留地膜回收行动,实现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在基本农田实现100%全覆盖,农膜回收率达 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可资源化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20%,所回收的农业废弃物100%实现无害化处理。

(5)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建立健全化肥农药使用量统计制度,推广农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提供技术指导,引导种植户施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农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利用率均提高至41%以上。

(6)推进农膜源头减量工作:探索建立可降解地膜应用示范基地,推广一膜多用、行间覆盖及可降解地膜应用等技术,禁止生产和使用厚度低于0.01毫米的地膜,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7)秸秆还田技术推广应用:选取试点开展秸秆堆沤还田技术示范,提供技术指导,鼓励农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农户开展水稻秸秆还田,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

(8)开展“美丽田园”建设:开展耕地和基本农田“美丽田园”建设日常巡检、指导整改,深入田间地头清理各类垃圾杂物、整治乱搭乱建“看护房”,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制定耕地常态化管理实施方案,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

(9)开展“净菜入城”行动:引导种植户落实“净菜”措施,在田间完成去土、去根、去黄叶,选择合适的试点宣传推广“净菜”上市。

3.服务成果:

(1)《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耕地农产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2)《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3)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台账

4.服务标准:按照服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项目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在2022年12月31日前,按采购方指定时间完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4月22日上午9:00至2022年4月2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nynchyyyj_ny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1899852376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三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