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采购新冠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做好我区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采购深汕合作区现场处置服务项目,地点位于深汕合作区维也纳国际酒店隔离点(下称“维也纳隔离点”),如地址有变动、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协助维也纳隔离点开展隔离人员阳性、工作人员突发阳性、酒店楼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隔离人员各种极端行为等疫情防控应急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
(2)协助维也纳隔离点工作专班开展隔离人员接收、解除隔离等工作;
(3)负责参与协助相关工作计划、政策、规定和意见,承担文稿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和研判工作;统筹协调开展隔离专班疫情防控工作协助;
(4)完成合作区政府要求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服务要求:
(1)响应人应具备行业相应资历,组建2人的服务团队,派驻至维也纳隔离点坐班,为维也纳隔离点提供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服务。
服务团队成员须均为实际服务提供人,禁止挂名不参与实际服务的不诚信行为。
(2)相对固定时间、地点服务与应急突发事件随时服务相结合。
(3)驻点服务团队成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相关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其所在企业未受过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相关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身体健康。
(4)服务团队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操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服务内容约定的疫情防控现场处置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的合理、合法的利益,涉及利益冲突及回避的,应当遵循职业要求及道德,充分维护采购人利益。
(5)服务团队对其获知的采购人的政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严禁将有关资料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采购人有权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
3.服务成果:
配合合作区政府完成维也纳隔离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制定完善新冠疫情防控各项应急演练预案并开展相应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合作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隔离点的各项工作机制。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终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准。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如经采购人员验收,服务质量优秀,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合同期限,双方续签服务合同,但最长不超过3年。
2.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双方合同协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6月9日上午9:00至2022年6月15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yjzhzx@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13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19926551414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采购新冠疫情防控现场处置项目报价单.docx